PDF 第 4查看原页 ↗

导语:《民法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生效,其中婚姻家庭编在原《婚姻法》的基础上有些许变化。为了探究《民法典》生效后婚姻家庭编相关热点问题在实务中的适用情况,笔者团队将通过对公开裁判文书、新闻报道、期刊论文等进行充分检索后,以专题的形式进行研究,以便了解《民法典》生效后有关问题的规则适用,并提出实务应对建议,对于个别专题还会提出尚存在的一些问题供大家思考。

本专题主要研究离婚财产分割中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的适用情况, 《民法典》新增了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要照顾无过错方原则,该原则也并非民法典新创设的原则,在最高院 1993 年发布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中规定了照顾无过错方。但该司法解释颁布时间较早,其中大部分规定都已经因为颁布新法而废止,因为缺乏正式立法,照顾无过错方在过去适用的情况也非常尴尬。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明确规定了照顾无过错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一、研究方法针对该专题,笔者团队通过对 2021 年 1 月 1 日之后公开的裁判文书进行检索及整理,并检索了与该专题相关的新闻报道。其中裁判文书的检索分别通过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离婚纠纷案由中全文检索 《民法典》第一千零 八十七条,选择 2021 年判决书,共计检索 153 篇,排除了无关联案例及重复案例后,剩余15 篇有效案例,通过北大法宝司法案例库离婚后财产纠纷案由中全文检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选择 2021 年判决书,共计检索 197 篇,排除了无关联案例及重复案例后,剩余 29 篇有效案例。另外为了研究民法典颁布实施前照顾无过错方的情况,增补了 4 篇在民法典生效前照顾无过错方的案例,通过搜1该司法解释已经被 2021 年1 月 1 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正式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