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手机打字只写了一半,我补充一下内容。其实朋友们看到我写的那些法律上的意义,我只写了一半,另外一半就是,同居关系的情侣其实也可以通过替代性的方式获得婚姻关系中伴侣能获得的一些权利,比如继承的问题,如果不结婚可以通过写遗嘱的方式将遗产留给伴侣。只是对于遗嘱继承人来说这种继承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对方可能会随时改变遗嘱内容。当然法定继承也一样,如果不想留给法定继承人也是可以随时写遗嘱的。监护人的问题,可以通过意定监护制度实现,只是意定监护在我国是比较新的制度,在履行过程中完全以意定监护的法律文书来履行职责会比存在夫妻关系的人遇到的困难多一些。再来说财产的问题,即便是婚姻关系,其实有的人也可以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不结婚的人同居关系可以将财产问题提前协商好,自己能接受各自归各自的状态,选择同居不结婚未尝不可。婚姻是一个法律制度,它并不能保障谁有爱情,不能保障谁有持久的亲密关系,不能保障谁就一定忠实于谁,特别是在婚姻自由这个大的基本原则下。但是我想说,选择婚姻需要理智和勇气,但选择不婚也同样需要理智和勇气,除非是单身主义,不准备跟任何人建立持久关系的人。选择不结婚同居是需要有足够勇气的,这并不是在保护自己,更多时候这是在逃避亲密关系以及婚姻可能带来的风险,但是不结婚本身并不能减少亲密关系带来的任何风险,它的风险跟结不结婚没有任何关系,所以也不应该成为是否选择结婚的主要原因。人们只是把亲密关系产生的问题都推给了婚姻制度以及婚姻法律规定,这其实对于解决亲密关系本身的问题毫无益处。换句话说,即便很多人不结婚,他们只要建立持久的亲密关系,依然要面对伴侣不忠,财产有纠纷的风险,而同居关系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并不会比婚姻关系更容易。那些因为家庭矛盾而发生的恶性事件,跟婚姻制度本身没什么关系,而是他们的关系出了问题,关系中的某个人除了问题。如果不结婚他们同居就不会发生家暴吗?如果不结婚他们同居就不会发生恶性杀人事件吗?其实认真思考后会发现这些事跟结不结婚没关系,是这个亲密关系本身带来的风险。很多在婚姻关系中的人以为离了婚就解决了问题,但是离了婚仍然被持续骚扰、家暴、杀害的也比比皆是。所以应该认识到问题的本质,不结婚并不能完全抵御风险,认识到风险本身是什么才更重要。婚姻关系不仅仅是忠诚义务的一个作用。从法律角度讲,至少有以下几个意义。第一,获得亲属关系,因此获得很多法律上的权利继承权,配偶排第一顺位,而男女朋友不行失能失智等变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后,配偶可以成为监护人,而男女朋友不行夫妻之间有扶养义务,一方丧失生活能力,可以依法要求对方履行抚养义务,而男女朋友没这个义务其他基于亲属关系产生的权利义务,比如,如果一方涉诉,除了近亲属可以作为代理人,其他朋友不能第二,婚姻关系保护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结婚后双方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之间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不能善自处分。最简单的,一方把财产给了小三,有婚姻关系的话,配偶可以要回来,而男女朋友不能。第三,婚姻关系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虽然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跟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但如果是非婚生的实际上只要男方不认了,想确定他爸是他爸是很难的。提起亲自确认之诉并不简单。非婚生子默认不是他的孩子,你要说是,你得证明是。但婚生子原则上默认是他的孩子,他认为不是,他去证明。这区别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