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期思达的透明人,他去采访北京的相亲角,片子中一个东北的大妈说的话还在我脑海中久久不能散去,她提到了没有房子被别人告知让一边去。以及她谈到的有房是能找到女朋友娶到老婆的必要条件的问题。虽然我不认同她的观点,也对当前社会环境下,一谈到婚姻,就充斥这计算的声音的现象感到很无力。作为律师我经常被问到这样的问题,以至于我自己也经常吃惊的在心中默念还有这种操作,很多人对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的认知误区是很根深蒂固的,很多人的家庭矛盾也大多数源自于对法律的无知。

且不说现行的婚姻法的价值取向是不是存在偏颇的问题,单纯的说其对于夫妻财产的分割之相关规定还是相对公平的,绝大多数人什么都不做,最后还是可以获得相对公平的结果。比如很多人认为别人婚前买房,自己婚后要一块还贷很亏,是因为他不知道法律规定了婚后一块还贷部分以及还贷本金部分占总房款比例的部分的增值价值是夫妻共同财产。很多人认为婚后父母出全款给自己买了房,有对方的一半很亏,其实他是不知道法律有规定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写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但是实践中也因为很多人缺乏对法律的认识而陷入到对方已经想好的陷阱中。同样的例子,法律规定了婚后父母出资购房写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归自己子女一方,但是对方可能认为只要是婚后买的就是夫妻共同的,所以她为了提供同等的家庭贡献,让其父母出资买车,出资用于婚后生活等,那这部分钱花掉就花掉了。对方倾其所有购房将来仍属于其个人财产,而用于生活花销的这一方花掉就花掉了。我甚至在知乎上看到了这样一个问题,女方说其男友父母借了上百万婚前购房写了男友的名,然后其父母明显没有还款能力,其男友月薪3000,准备婚后用自己的工资来还债。我发给了很多律师朋友,大家一起惊呼还有这种操作。

我觉得对于很多人来说,不鼓励其在婚姻中精于算计,但一定要懂法,在清楚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与另外一方协商出一个有利于维护婚姻关系的解决方案。

最近总有人跟我咨询关于婚前婚后买房,以后离婚怎么分的事,本文就想总结一下都有哪些种情况,大家看看是什么限制了你的想象。本文还没有对特殊性质的房屋进行分类,比如,两限房,经济适用房,公房,拆迁房,央产房,军产房等但是实践中其实是很常见的情况。

一、婚前买房

1.婚前全款买房

1.1 婚前一方父母(或自己)出资写在自己子女(或自己)名下

1.2婚前一方父母(或自己)出资写在对方子女(或对方)名下

1.3婚前一方父母(或自己)出资写在父母自己名下

1.4婚前一方父母(或自己)出资写在对方父母名下

1.5婚前一方父母(或自己)出资写在子女双方(或双方)名下

1.6婚前双方父母(或双方)出资写在一方子女(或一方)名下

1.7婚前双方父母(或双方)出资写在双方子女(或双方)名下

1.8婚前双方父母(或双方)出资写在一方父母名下

是不是看的有点晕,其实主要是几个东西的排列组合,出资:一方父母出资,还是双方父母,还是夫妻(婚前应该属于男女朋友)一方还是双方。登记在谁名下:自己、对方、双方、自己父母、对方父母。是不是发现居然有一些操作很逆天,比如为什么一方父母出资会写在对方父母名下,为什么会有自己出资买房写在对方父母名下,实践中就是有,而且还不少。

2.婚前贷款买房,婚后还贷

2.1婚前一方父母(或自己)出首付写在自己子女(或自己)名下

2.2婚前一方父母(活自己)出首付写在对方子女(或对方)名下

2.3婚前一方父母(或自己)出首付写在父母自己名下

2.4婚前一方父母(或自己)出首付写在对方父母名下

2.5婚前一方父母(或自己)出首付写在子女双方(或双方)名下

2.6婚前双方父母(或双方)出首付写在一方子女(或一方)名下

2.7婚前双方父母(或双方)出首付写在双方子女(或双方)名下

2.8婚前双方父母(或双方)出首付写在一方父母名下

这个看上去是和上面出全款的没什么区别对吧。对,表面看没有区别,但是结果会有很大区别。而且这个还涉及一个比较负责的后续排列组合的问题,就是贷款谁还的问题,是夫妻共同还贷,还是一方父母还贷,还是双方父母还贷,还是某一方用婚前财产还贷。我就不把排列组合后的结果写出来的。可以脑补一下组合后的情况。

二、婚后买房

1.婚后全款买房

1.1 婚后一方父母(或自己)出资写在自己子女(或自己)名下

1.2婚后一方父母(或自己)出资写在对方子女(或对方)名下

1.3婚后一方父母(或自己)出资写在父母自己名下

1.4婚后一方父母(或自己)出资写在对方父母名下

1.5婚后一方父母(或自己)出资写在子女双方(或双方)名下

1.6婚后双方父母(或双方)出资写在一方子女(或一方)名下

1.7婚后双方父母(或双方)出资写在双方子女(或双方)名下

1.8婚后双方父母(或双方)出资写在一方父母名下

情况与婚前买房相同,但与婚前买房产生的法律后果有一些是有区别的。比如婚前一方父母出资写在对方子女名下的,和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写在对方子女名下的;再比如婚前双方父母出资写在一方子女名下,和婚后双方父母出资写在一方子女名下;法律适用是不同结果也是不同的。

2.婚后贷款买房

2.1婚后一方父母(或自己)出首付写在自己子女(或自己)名下

2.2婚后一方父母(活自己)出首付写在对方子女(或对方)名下

2.3婚后一方父母(或自己)出首付写在父母自己名下

2.4婚后一方父母(或自己)出首付写在对方父母名下

2.5婚后一方父母(或自己)出首付写在子女双方(或双方)名下

2.6婚后双方父母(或双方)出首付写在一方子女(或一方)名下

2.7婚后双方父母(或双方)出首付写在双方子女(或双方)名下

2.8婚后双方父母(或双方)出首付写在一方父母名下

与婚前贷款买房的情况很像,但是法律适用会有很大的区别,而且还有很多理论和实践存在争议的情况。例如,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和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因为法律适用问题就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因为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到底是使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还是使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尚存在争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吴晓芳法官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适用中的疑难问题一文中表示,婚后父母出资如果是全款,并且完成了产权登记获得产权在一方子女名下的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认为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而如果只是出首付,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即如果没有明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认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而在其与杜万华法官等共同编著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理解与适用一书中,却认为婚后父母部分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于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同样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是不是有点晕。恩,晕就对了,我还没讲理论界对此问题争议的看法呢。法律本来也不是一加一等于二,而且一部法律的立法本意,以及在实践中的司法对立法的解释都不是固定不变的。

婚后贷款买房与婚前贷款买房的结果有很大区别吧。婚后贷款买房与婚后全款买房也有区别。这不仅涉及到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还有上文提到的,父母出资的情况下,贷款买房和全款买房的法律适用会发生变化。

所以你到底是哪一种,对号入座一下。至于每一种情况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我有空来写,如果着急知道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