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律师,我来讲讲我都因为什么拒掉案子。一、按照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不能接的1.利冲的,每年都会遇到那么一两个。也就是利益相对方已经委托了我所的。现在有客户有委托意向我都会下意识的先在OA里做冲突检索。曾经有个最扯的案子,当事人前前后后找我谈了三次,协议磨了很久,最后签协议的时候我管她要身份证件,才发现她跟我说的名字和身份证不一致。就类似于,她身份证叫张海燕,但是她对外一直使用的名字是张槿汐,微信名也是张槿汐。一看也不是网名,也不是小名、昵称。她就是觉得自己的本命过于俗气,所以自己取了个名字对外用。所以我做冲突检索没检索出来2.风险代理的。利益相关,我是一名婚姻家事律师,婚姻家事案件按照司法部的规定不允许做风险代理。如果全行业都守规矩不风险代理,当事人自然不会纠结。但是就是存在有律所违规风险代理婚姻家事案件。极个别当事人不相信我们告知的我们无法风险代理的说法,会觉得是律师对案件没有信心。当然此类客户也不是我的目标客户,也算是筛选客户了。3.有要求律师违法违规需求的我几乎每年都能碰到那种看影视剧和网上的段子,甚至是法律咨询公司等错误普法影响的当事人,要求我们律师找违法渠道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包括身份信息、银行账户信息等等),要求律师介绍渠道进行侦探调查。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人是到处寻找法院也有关系的律师的。我知道有些同行会打擦边球,认识不认识,用不用关系且不说,先模棱两可的让当事人误解他就是有关系。但这都是违法的,如果利用“关系”办事了属于行贿,没有关系欺骗当事人属于诈骗。但我们也经常说,有些当事人就好这口,你劝他还劝不动呢,他挖地三尺也要找到那个骗他的律师去。二、反复给律师挖坑的1.未告知的情况下,明显在诱导录音的当事人。能当律师的人都不是事傻子,很多当事人自以为自己很聪明,跟律师咨询,委托的过程反复诱导并且能感觉到他在录音。此类客户我是坚决不做的。比如,一个当事人找你咨询法律问题,你已经非常清晰明确的告知了他案件可能得风险,但是他要反复重新再问同样的问题,就是希望你能哪一句话是不包含风险提示内容的回去可以断章取义剪辑。谈话中能明显感觉到当事人在反复诱导。虽然律所的委托的代理协议中都会有风险告知书,都会告知当事人律师不能承诺案件结果等。但是架不住有些当事人他就是会通过录音的方式反复诱导。我自己的职业习惯是会下意识假设当事人的每一个电话咨询和当面咨询都存在录音,所以得打起十二分的精神谨言慎行。2.有明显掩盖事实,不诚信,并且还要把不诚信的锅甩给律师的当事人。做了这么多年律师,有一种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需求我是基本上都会拒绝的,就是此类当事人明显存在不诚信的情况,所有的案件事实都需要律师通过获取的有限的信息去推理。并且,有些当事人会诱导律师帮其出主意钻法律空子,甚至有些涉嫌违法犯罪。律师这个职业最有价值的就是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是双选的关系,没办法强卖强卖,我们可以选择自己的客户。我也比较认同什么人会找到什么样的律师。比如有些经常对庭的同行是代理小三专业户,或者是代理出轨方还要死不承认且伪造证据专业户。而有些同行他就不会接这种案子。三、当事人自身原因,给多少钱都不会接的案子1.当事人与其他律所有纠纷的我有个原则,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律师都认同。就是如果我知道这个当事人跟其他的律所正在发生纠纷的,我基本不会接。特别是当事人跟其他律所已经签了协议,但是对律所的服务颇有微词,想要找我咨询验证上一家律所多不专业,以及应该如何解除,解除后想委托我的。我每年都会遇到那么几个这样的客户。如果是朋友介绍的,碍于朋友面子我一般会愿意花一点时间了解一下具体情况,尽可能帮助劝导当事人跟上一家律所好好沟通,并且解释很多当事人容易对律师和律所产生误解的点。我觉得很多同行在处理客户关系的问题上存在一些不足,但并不一定是专业性的问题我觉得作为行业的共同体,如果确实不是专业性上出了问题,同行之间应该互相支持,而不是互挖客户,损害的是整个行业的信誉。我们自己 也会收益。我曾经有个客户,在代理她的案子的过程中,她去白嫖一个同行,想验证一下我的方案是否专业。跟同行放的饵是你帮我分析一下,如果要是那个律师不行,我就把她辞掉委托你。而刚好那位律师是我们婚姻家事领域一位非常专业并且有职业操守的律师,而且还是我老公律所的同事,我们私交也很好。她就私下告诉我了,并且跟我说,她帮我做了背书。我想这也是我这么多年坚持这个原则的福报。2.喜欢哭穷、破釜沉舟的当事人我是做婚姻家事案件的,通过简单的咨询就会对当事人的家庭财产情况会比较了解,而有些当事人非常的不诚恳,为了给律师施加压力会故意哭穷,并且表达自己破釜沉舟的想法。就是我只能达到某种结果,否则我就活不了了。诸如此类说到这个问题,我其实也总劝身边的律师朋友们,不要接那种破釜沉舟的当事人的案件,无论当事人怎么说,要相信自己的判断。比如,我曾经在一个律所,见到过一个做医疗纠纷的律师非常狼狈的画面。一个当事人手里端着一个黑白色的相框,里面是那个律师的黑白照片。在律所逢人便说,这个人是骗子。我了解的做医疗纠纷的律师,要么自己曾经是临床医生,要么有家属是做医生的,有些这种客户资源。但是这里面有一半左右的当事人都是医闹的当事人,他们有的确实法律上站得住脚,有的根本没有合理的理由,就是一哭二闹三上吊,律师也只是他医闹的一环。如果最后医院这边闹不出什么名堂,就把医闹的手段再用在律所一遍。律所最在乎声誉,最后白嫖律师的服务。3.不尊重律师、不尊重法律的当事人如果一个人反复被很多同行拒绝,请相信自己的直觉,大概率是当事人有问题。我曾经还遇到过一个更有意思的事。有个来北京常年上访的人,背了一大包材料,到律所里到处咨询律师,当年律所还没有门禁,这个当事人就在律所里晃荡。有些律师比较有经验听他简单说几句就能判断,这个人的案子做不了。所里有个老律师案子不多,看到有找上门的客户,觉得是个好机会,把那人拉到了自己办公室,给人一顿分析,还复印了他那一箩筐材料。后来分析了之后觉得还是不能代理,要拒绝这个客户。这当事人就在律所闹起来了,说你复印了我的材料,接也得接,不接也得接,要么你就赔偿我损失。最后那个律师给了他500块钱他才走。有很多律师喜欢捡漏,专门接别人都不太愿意接的客户,这有巨大的职业风险。要知道,大多数人用脚投票是一定有原因的。有些当事人喜欢诋毁律师,不尊重律师,不尊重法律的,他诋毁同行抬高你,你就要谨慎,因为当他的案子不能达到他想要的目的,当你不能按照他的指示做他的案子等等情况发生的时候,他说过的所有诋毁同行的话都会加倍用在你身上。对我来说,我会觉得当事人不尊重律师的行为还包括,觉得律师就是动动嘴皮子,说个话能值什么钱。有这种想法的当事人多跟他说一句话我都是不愿意的。我们的商品就是专业服务,你不相信专业当然就不是我的客户。还有那种喜欢用自己的业余爱好来挑战律师专业性的当事人,如果咨询阶段就表现的非常明显,我基本上也会婉拒。动不动搞一大堆短视频平台、小某书上面看到的错误的普法短视频和吸引眼球的文字就发给你让你学习一下的。还有那种加了微信天天发此类信息让你解释那些人讲的是什么的。这样的客户服务起来,你给他普法,剔除误区的时间会比真正法律服务本身时间还长。一个法律事务专业人士的培养是非常长线的,如果你用短短几天看个短视频就比律师专业了,律师这个行业都没必要存在了。以我自己为例,大学本科加研究生上了七年,然后进入律师行业,从实习律师再到执业律师工作了十几年,也将将只能说我擅长某一个业务领域。而互联网上人均法学家,实际上我个人的经验是,真正优质的相信专业并且愿意为专业买单的客户,他没那个闲工夫去自学法律,他需要的是直接付费购买专业的服务。就像我们生病需要治疗,不会自己先去学医学,然后去跟医生Battle,给医生发短视频段子让他学习一下。当然,我也有医生朋友跟我说,他们也经常遇到患者会跟他们说网上看到什么什么怎么怎么说。医生不能选择患者,但是我们律师好在还可以选择当事人。4.喜欢放鸽子、不守时并且还不以为然的,我会直接拉黑有些当事人因为自身素质原因,觉得自己花钱购买法律服务自己就是大爷,律师都是在他后面排队抢着要做他的案子的。会很随意的放鸽子、不守时,而且事后也不会道歉。当然对于这个问题不能忍受也可能因为我是个ENTJ。一般偶尔迟到一次,因为特殊原因放鸽子但是提前打招呼的客户,我还是有一定容忍度的。但如果超过两次,我会直接拉黑,如果是有中间人朋友介绍的客户,碍于中间人面子我不会拉黑,但是基本上会婉拒,并且不再回复消息了。我觉得律师提供的是专业服务,不是那种情绪价值的服务,专业服务如果想要顺利进行,双方配合的好,首先得建立基本的信任和合作基础。否则接了这样人的案子,后患无穷。你的时间都会花在非专业问题的消耗上。放弃这样的客户,才能集中精力服务更多优质的客户。四、总有适合你的客户,也总会有不适合你的客户,不要内耗我觉得无论是客户选择律师,还是律师选择客户,都有一套自己的章法,不是你的你接了也要承受代价,是你的总会找到你,不需要委屈自己内耗,选择这个职业不都是图的这个自由选择吗。人和人打交道,总是会有很多化学反应,你很在意的事情,别人可能就不在意。比如我老公也是律师,他是个ENFP,作为一个P人,他对迟到和放鸽子就有无限的容忍度,被客户放了鸽子对他造不成一点伤害,他会觉得客户没来他刚好多出了时间可以干这干那。他天然的认为,谁还不能临时有个什么事。再比如,有些客户就是喜欢律师对他无脑共情,情绪价值给到位了,是非对错结果的都不重要,这种客户就是我老公可以非常容易搞定的。而我不行,作为一个TJ,找到我的客户,我必须给你解决问题,如果我发现你反复找我付咨询费就是不想解决问题,就是反复每次继续抱怨,车轱辘话一直说,我基本上会在第二次之后就婉拒。我不太能接受我的项目组里有人要把我的项目搞砸,所以即便当事人愿意为他的行为承担责任,就是要在案子里胡搞,我也会抓狂,所以不可控因素太多的当事人我都不太喜欢接。最后,我想说,律师这个职业要想干的长久,控制好职业风险,并且不尽早职业枯竭,一定要学会选择和筛选客户。有人说,我没有选择的资本,有案子就不错了。我不认同这种观点,如果你一直不做减法,就就会一直陷在你不喜欢的烂泥里。用有限的时间服务优质的适合自己的客户,实在没事干,看看书,精进一下自己,也比内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