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来说一个我遇到的被律师坑的客户吧。一句话介绍一下案子,一个被驳回起诉的案子(当事人是原告),客户愣是觉得胜诉了,交了五万律师费。为了方便阅读,我来简单普及一下专业知识,裁定驳回起诉和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裁定驳回起诉是程序上的,用通俗得话说就是不具备起诉的基本条件,如果不是登记立案制的话,立案都难。对于立了案,法院审查发现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也就意味着这个案子这个思路连进入实体审理的可能性都没有。驳回诉讼请求,是案子符合立案条件,进入实体审理,法院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应该得到支持,判决不支持他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败诉。一个案子如果裁定驳回起诉意味着白做了,就跟立不上案一个道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意味着从法律层面对这个请求给了一个明确的结果,如果不服可以上诉,继续救济。对于原告来说不管是裁定驳回起诉还是判决驳回诉讼请求都是意味着失败了,当然通过诉讼作为手段调取证据,确认事实为其他案子准备的除外。说说这个案子吧,大家可以当看故事会。当事人家里有五口人,老两口+三个子女(俩女儿,一个儿子,对重男轻女儿子是最后一个生的。)来找我的是大娘和二女儿,二女儿属于一直被家里不欢迎的,生了老大第一个孩子虽然不是儿子,也还是喜欢的,生了老二又是女儿就很不高兴了,后来终于生了儿子,二女儿在家里地位一直很尴尬,小时候因为看护上心腿还残疾,年纪很大才结婚,婚前给家里交了多年工资。这是背景。后来这一家拆迁(宅基地),在册人口五人,老两口,二女儿和二女儿儿子,小儿子,并且都作为被安置人享受了拆迁指标(懂法的朋友会知道,拆迁利益都是有份额的),一共分了七套房。这一家人重男轻女,老爷子要把七套房都直接过户给儿子。认为家里财产给儿子天经地义。大女儿没有异议,因为本来她户口不在,拆迁没她份额,而且大女儿当初是接爸爸班解决的工作,结婚早还分了房。不想得罪人。小儿子认为房都给他还不够,钱也都得给他,并扬言谁不同意砍死谁。二女儿肯定不同意,一方面因为对被拆迁房屋贡献大,自己因为残疾结婚晚,交了多年工资,翻建房子,家庭生活都用到了。父母应该考虑她贡献,另外拆迁本来就有法律上该给她的份额。老太太也不同意,但跟二女儿想的也不一样,她认为老头子一辈子没多少收入,抽烟喝酒。而她一直有正式工作,还兼职收入不少,家里能盖那么多间房都是她贡献,一辈子没见过钱,老了老了(快八十了)拆迁这么多利益,应该握在自己手里,哪个子女都不能给。3:1:1的局面,老太太和二女儿结成了同盟(但各有各的打算),老太太的打算是牺牲一点自己的利益以二女儿的名义去跟老头子和儿子死磕,自己想当老好人。所以跟小女儿说你去找律师,我跟你一条战线。二女儿天天伺候老太太,到处奔波找律师,她希望老太太对她多年交工资,有建房贡献的事自认,有利于她多分,因为时隔多年,找不到证据。或者帮老太太多要了以后给她一套。她俩找到了我,当时自己已经起诉了离婚,我告知她们以二女儿名义起诉分家析产,法院会把每个人的份额确定,如果到时候老太太如果跟老爷子不想过再考虑离婚。因为老太太没离婚分家析产分不了,没有分家的理由法院会驳回起诉。因为是二女儿找到的我,我站在她角度给她们分析案子,告诉她她有权利分到房子,老太太特别不满意(表面没说,我后来才知道找律师是准备老太太出钱,老太太是希望律师跟她说都是她和老爷子夫妻共同财产,没有二女的份额,这样自己分的多,跟二女儿说有只是利用她),她们咨询了两次跟我签了协议,但是一直不付费,然后法定假日我出国旅游当事人给我拼命发微信,让我给她做检索,我表示需要先按照协议约定付费。后来就没有后来了。我也就没再联系她们。再后来当事人又找我了,说她妈花钱请了一个律师做分家析产,因为那个律师跟她说房子都是她的,而且说案件没有风险,给她打包票了。但是现在要离婚还是想委托我,我说离婚案子不着急,先分家析产,等结果吧。然后就一直听她跟我汇报案子的事,这过程中她还有一次来律所找我给我讲开庭情况,说她妈和律师都当庭反悔说没她份额,她没贡献。我一打听,这个案子是以老太太作为原告做的分家析产,老爷子还有子女是被告。我说这案子法官没法判啊,老爷子和老太太的部分不能婚内分割啊,他们俩一个原告,一个被告,分割意见还不一致。当事人说这都不重要,他怎么也得判,这过程中法官调解打压双方心理预期,她觉得对方找了关系,自己也去找了,惹了一身骚。过了没多久法院出了裁定,驳回起诉了,理由就是我说的不存在婚内析产的理由和必要。老太太给我打电话要做离婚,我说你分家析产的案子这样诉白诉了,如果直接起诉离婚分割,只要还有分家析产的案子,涉及第三人利益,这部分财产法院可能中止审理要等分家析产结束后分割,或者不分割,留到离婚后做离婚后财产分割,无论如何,你们都需要按照我说的以二女儿名义做一个分家析产。老太太每次都使劲说服我,她那个案子驳回起诉的意思就是法院认为财产都是她的,所以不用析产,说驳回起诉就是确认了所有拆迁利益都是她和老爷子的。说她的律师告诉她的,驳回起诉没有析产就是这个案子胜诉了。当律师这么多年,我从来没听说原告起诉被驳回起诉是胜诉的意思。我跟她说这个不是胜诉,是告诉你你的案子白做了,什么也代表不了。每次打电话给我都要给她讲这个问题。后来她女儿打电话给我,说那个律师告诉她们的不会错的,那个律师是北大毕业的,每次都跟我表达北大的律师不会太差。我基本可以断定那个律师是自考的,北京所有自考的都是北大毕业证。但为了维护同行的尊严,我一次也没跟她们说过这些。只是拼命想讲清楚。后来离婚案子委托我做的第一次起诉。在第一次判不离的等待期间,又出了幺蛾子,天天给我打电话,说自己现在被赶出家门住养老院,要起诉主张居住使用权(拆迁房子没有房本)。我说这些要等你离婚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没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不存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婚内分割的情形,并且她其实一年多以前起诉分家析产前起了一个婚内分割的诉,被法院教育了以后撤诉了。我跟她说主张居住权跟那时候婚内分割,以及分家析产是一样,请律师白花钱,会裁定驳回起诉。你的房子你自己要住就直接去住。你要分割就要离婚分割。她跟过去一样跟我争论,她二女儿在家自学法律,给她查案例。我说婚内对夫妻共同财产主张居住权不会支持,没有请求权基础,都不是判驳回诉讼请求,会直接裁定驳回起诉。但她们真的看不懂案例。找了很多分家析产判居住使用权的案例,我跟她说看到别人都主张到了。我说人家那都是分家析产,或者离婚后分家析产,总之怎么说她们都听懂了,但过两天又打电话要起诉,而且要来律所交费。我苦口婆心的告诉她们,作为律师,你送上门得钱我都不收,给你讲这些你应该听专业建议。然并卵,她们后来真的去起诉了~不知道找的哪个律师,律师这行业就这样,你不赚的钱总有人赚。你拼命为当事人考虑的,只要跟她想法不一样她就会选择无视专业建议。分家析产花五万打水漂了,又做了个婚内主张夫妻共同房产的居住权,不知道又花多少钱。六个月时间到了我打电话给她告知她可以第二次起诉了,当事人支支吾吾表示自己暂时不起诉离,然后又咨询居住权的案子结果会怎么样。我大概就知道了离婚的第二次起诉也找了别的律师。自己长舒了一口气,终于可以跟这个案子说再见了,当初接下来也是当事人软磨硬泡,结果那么心累,做了分家析产案子以及离婚案子的全部该做的工作。眼看着同行收高价去做无谓的事情,很无奈,劝都劝不住。有一次我老公开车五小时我们去河北,中间服务区他睡了一个半小时,我给这当事人打了一个半小时电话,我老公醒来跟我说我求你了这个案子别做了。可以预见的是这个当事人还会继续花钱试错,继续去找“北大”的律师。继续认为驳回起诉就是确认都是她的不能分,继续打官司婚内主张居住权。离婚的案子大概率拆迁利益会甩出去不分割,等着做离婚后财产分割,并且分家析产还是要做。给法律服务市场提供了不少业务,但我真是无福赚这个钱。被人卖了替人数钱大概也就是这样吧。我跟我老公说都可以当笑话讲了,原告花五万块钱,被驳回起诉还要高兴很久觉得自己赢了就差给律师送锦旗了。好人难当,只是总想劝同行们要善良。虽然这些年见过很多案子败了跟当事人解释成花的,但这样的还真第一次见。最后放一个像段子一样的小故事结束。我原来听到一个律师助理给客户打电话,客户应该是企业。电话应该是告知一宗劳动的案子败诉,这律师助理这样说的,这个案子对方虽然赢了,但是他的损失比我们大,他整个人生都会因为赢了这个案子存在污点,而我们虽败犹荣。感觉他这一番话在使劲打脸劳动法和司法。不知道他的当事人是否接受。这个案例好像信息量比较大,有朋友跟我微信反馈有些问题可能会看不懂。比如:婚内为什么不能分割财产,为什么婚内不能互为原被告分家析产,为什么有第三人利益的时候离婚案件不能分割财产,为什么婚内共同房产不能婚内通过诉讼主张居住权。很多时候法律是一个系统工程,实务更是,一句两句讲不清楚,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就会出问题,很多人认为打官司事实就那么多自己到法院去法官自然会公正判决,但不知道案由不对,诉讼请求不对,请求权基础没有或者选错你有理也没用。很多不专业的律师有时候也搞不懂很多问题,很多当事人败诉就到处上访,被害妄想症上身,根本不知道自己到底怎么败的。
律师职业 / 律师职业问答
请律师感觉被坑,钱花的不值的经历有吗(哪些不好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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