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北京的,先说你可以做什么,拨打12368查询案件进展,是否已经分配法官了,分配了哪个法官,书记员,电话都是多少。查到电话后就开始打,打电话尽量选择8:30-9:00,11:00-11:30,13:30-14:00,17:00-17:30等时间段,即尽量赶在法官不开庭的空挡时间打进去,问法官什么时候开庭,说自己的紧迫性催他尽快排庭。如果都联系不上,就安心的等,事实上使劲催对于很多法官来说也没用,他们真没有太近的排期。不知道你是哪里的,但是如果是北京比较好理解。不要听别人跟你说什么审限,超过了就如何如何。这种多半没有实务经验。很多地方上案件量不大(还遵守民事诉讼法)的,根本不能想象原来简易程序居然可以随随便便就超过三个月,什么?还有超过半年的?不止,超过一年的都是家常便饭。随便搜了两个法官的数据来看一下,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你们以为上面北京法院某法官的数据就真的是实际审理天数吗?太天真了。预立案的情况下,从正式立案那天算时间,这中间能隔多长时间呢?这么说吧,我有个案子都出调解书了,系统中还显示预立案呢,过了好多天一连串收到您的案件已经收案,已经立案,已经分配承办人,已经审结。判决书中所写的收案时间是正式立案时间。我有一个最夸张的案子,2018年5月初立案,到了当年的7月份终于收到了法院通知(直接寄来一张传票),通知的开庭时间是2018年11月底,直接六个月以上了,这个案件当庭调解。但当事人白白等了六个多月,而这一切都不在法院审限里,因为直到开庭,法院都没有正式立案。有朋友会问不用交诉讼费的吗?对,不用,现在很多案子都是在出判决之前开单子然后去交了以后换判决和调解书,这个操作是不是很意外,很惊喜。无图无真相:

这个案子是五月初立的,其实结案是因为夜长梦多(实在等不到法院开庭),当事人决定不告了,想撤诉联系法官都没分配法官,只能左等右等终于等来了伟大的调解员电话,约了他三次才把案子撤掉,嗯,就是这么任性,你爱咋咋地。再来一张

这张法院的操作更加令人窒息了,这个案子真正的立案时间是哪天呢?我想很多朋友都猜不到。是8个月以前2018年11月底,对就是我上面提到的2018年5月份立的那个案子,在当年11月底当庭调解的第二天立的。但是该案件经历了第一次审理后,法官失联大半年,最后终于在我收到了另外一个法庭传票后被告知这法官换了个派出法庭把案子带走了,我们中午在8个月后再次开庭,当庭审清楚决定出判决时给我们正式立案了。这两个案件事实上一共花费法官的时间不超过两个小时(包括他写判决书),最后一个庭快到我们开完还没到我们律所上班时间。8:40开的,不到九点就开完了。但就是要托你一年半?不服你来打我啊?去领判决书的那天碰到一个当事人在法庭门口堵法官(为什么不打电话?那也得有人接啊),他每次找法官要开车往返七八个小时,跟我说案子三年了,就是不判。我很“善意的”提醒了他一下,你告的那家公司这三年转移财产足够用了,你胜诉了准备怎么办?当事人当时慌了,要去敲法官的门~~北京的法院现在为了推广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缓解案件压力)实施立案前调解,案子去法院都是预立案,拿这个东西去房管局查信息都不被认为是立案证明。而这个调解程序,到目前为止也不知道法院可以拖多长,说是两个月,但也有案件突破了两个月。调解程序结束后案件分配到法官,这时候就是正式立案了吗?不是,法官说什么时候是就什么时候是,可以拿到材料就是,也可以全部审完了之后再是。如果实在法官给立“早了”,审限被拖过了怎么办呢?不用担心,拖审限法官有100种方法。案子审完了(这过程有四五个月),你以为快出判决了,结果过了杳无音信的七个月法官打电话给你说时间太长了,案子得转普通程序,我得重新组合议庭,重新审理(为什么这过程不联系法官,电话打了无数没人接,去法庭堵了N次告知回去等传票)。what?前面开了一年四五次庭都作废了吗?是的,虽然合议庭再开庭只是个“表演”环节,帮法官合理延审限。但万一出现什么新情况,比如本来同意离婚的另外一方不同意了,那么不好意思,前面一年作废了。(此处保留爆粗口五分钟)。所以,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没办法~法官人手不够用,司法改革越改办案人数越少。法院想尽办法从源头遏止案件,结果越搞效率越低,还要定期拿出很漂亮的数据,自从开始推广调解,成功化解了多少多少案件,事实上推广这东西根本就没有足够的专业人员支持,制造了很多麻烦,调解员素质真是太低了(专指专业素养),为了省事胡乱删除和修改当事人的调解方案,因为专业能力差,导致本来有希望在法官调解下当庭调解的案件最终泡汤。有一次一个案件遇到一个调解员,打字一指禅,我当场出了八条调解内容,打这点内容打了将近俩小时,她打的过程中当事人就开始吵架,气氛一度有点要崩。然后她还给我删掉四条,说这个太复杂了,写在上面不知道行不行,到时候法官审核不过又得改。我说这肯定可以,(心想你不懂法我懂),然后她就去做当事人工作,说你们自己协商一下私底下解决就行了,不用写协议里面,当事人就问我意见我就不同意,她继续做当事人工作。如此往复一个多小时。最终我提出了折中办法,当场写了一份协议自行当场私底下签署了。终于到了法院下班之前她完成了工作,去楼上找法官开诉讼费的票,结果在法院下班的前一刻开出来,而且开错了,然后再约时间重新开。这意味着调解书不能如期做出来了,这之前如果对方反悔,我们就调解不成了。这如果是个专业法官,全程不超过一小时就能结束。我们搞了一下午,走的时候法院大门都关了。再说一个案子调解员怎么坑当事人的,当事人调解离婚,诉讼后调解员调解。房子是婚前贷款买的,婚后还贷,虽然首付女方未出钱,但婚后还贷部分以及增值是夫妻共同财产啊。这当事人找到我的时候是她第一次调解离婚后又复婚,现在又要离,经过我审查证据发现第一次婚姻离婚财产未分割完毕。我问她为什么调解书上没分房子,只写了一句无夫妻共同财产,她说调解员告诉她是男方婚前财产跟你无关,没法写在调解书里,我都能想象没有委托律师的当事人,面对不懂法的调解员并把他们当成法官一句话不敢问,只能听他们的那种场景。就说这么多吧,说多了都是泪,希望法院干活的人越来越多,专业的人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