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就是奉劝各位律师不要做风险代理,不要做风险代理,不要做风险代理!这么重要的合同,关于收费金额说自己没看到。说心里话,做了这么多年律师,再痛快的当事人,哪怕是特别好的朋友的,我还没见到一个对于委托代理协议中收费条款看都不看的。也没见到过同行寄希望于客户不看收费金额,说一个金额,合同里写另外一个,然后等到时候打官司要的。实践中最常见的就是不管多少钱的合同,客户不给就算了,哪有那闲工夫打官司要账,吃一堑长一智。对于题主说的开始谈的是3%风险代理费我是全然不相信的,即便不风险代理,前期一次性收费也才9000块钱,还没达到我所最低收费标准。即便这律师说过这种方案,也断然不可能是风险代理。半风险代理的可能倒是有,前期根据工作量收两三万,约定一个小比例的后期倒是比较常见。后来“变成”了10%也提到了是2000+10%也不是纯风险代理。但题主说到的最终的方案是15%,是不是有可能是2000也不想给,想做纯风险,律师就涨到了15%,具体情况只有题主自己知道了,描述问题不要避重就轻。可以回答我几个问题:第一,委托代理协议签字不看金额的原因。第二,委托事项是否包括执行?(原则上执行是单独阶段,要单独收费,即便委托律师,当事人自己跑几趟也无可厚非,有时候当事人自己跑比律师有效果。)第三,到目前为止是不是一分钱没给律师?律师凭什么给你们白干?第四,律师收费过高的依据是什么?别说现在没有指导价了,有指导价的情况下你这收费也算低的。全风险代理包执行15%属于起步价了。第五,你准备以什么理由告律师,请求权基础是什么?欺诈?(用迷惑手段在协议上做手脚,导致你们签订协议与真正洽谈比例不一致)显失公平?重大误解?还是你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合同的时候不满18周岁?是要解除合同,还是确定合同无效?解除或者确定无效后,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如何付费?(合同无论以什么理由解除,并不是没付款就不用付款了,对于已经提供的服务还是要付费。)如果题主说的律师确实是欺诈,在合同上做手脚,你们可以去律所,律协,司法局投诉,比诉讼有效果。打官司别人有合同,白纸黑字大概率你们白费劲。法官可不会管你到底签字时真看了还是假看了合同。最后说一句,请律师之前货比三家,谈好价,看好协议,并且回家想三天,钱真的要回来了愿不愿意给律师费。想清楚了再委托律师,不要想着反正开始不要钱,先做,本来也不好要,要不回来也不用给钱,要回来再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