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反对 @尚小璇 误导的答案,当然非专业人士搞不懂很正常,后面补充。先说答案: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购房,写在自己这方子女名下的,属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即对自己一方子女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很多人特别容易混淆这个问题中提到的情况与其他相似情况,然后放眼看去别人的情况跟自己没区别。比如我随便说几个:婚后一方父母出资(非全款)登记在自己一方子女名下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登记在对方子女名下婚后一方父母出资(非全款)登记在对方子女名下婚后一方父母出资(非全款)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不列举了,事实上还有一些特别情况,比如婚后一方父母卖掉自己的为自己子女购房,实际上真实意思表示是作为家庭住房等等。那么每一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处理起来结果都会不一样,遇到问题的时候不要随便对号入座。我经常在知乎看到很多朋友在下面误导别人,诸如如下错误谣言新婚姻法之后,谁出钱买房是谁的,写谁名下都没用。只要是一方父母出资买的房子,就属于一方所有,加名也没用。只要是婚后买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婚后获得的房产证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只要买房的时候用到了未出资 一方的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尚小璇 这位网友说:我婚后我妈给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我咨询过律师,算是共同财产的。房子虽然只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当时候需要提供我俩结婚证啊,我老公的工作证明一系列的东西,才可以买房。算是共同财产了,只是如果最后离婚了法院会根据你提供的证据来判你多分一些,或者看你跟你老公的协商情况。我觉得没所谓了,因为我老公家之后也给我他换大房子啊,我们算是平了,而且感情好了这些不算什么问题,好好过就行,不能还没买房就想着离婚了哈哈。作者:尚小璇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35784442/answer/754967720来源:知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通过该网友的描述基本可以判断其房屋是贷款购买,并不是其母亲出全款购买登记在她自己名下,即本文题主所说的情况。因为正常情况下,如果是婚后出全款购买的话,可能因为限购等原因,审查购房资格需要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件来查询配偶一方的购房情况。但并不需要其提供工作证明,提供工作证明一般是用于办理贷款。那么该网友所说的情况,即便母亲所出的首付款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乙方的赠与(实务中有很多法院会考虑首付部分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是严格适用法律的话,这块存在争议,最高院出台司法解释三的时候吴晓芳法官曾表示第七条指的是出全款的情况,部分出资不算。部分出资的情况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即“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婚后还贷部分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题主说的情况和这位网友自己的情况完全是两码事~~另外补充一点,题主问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房屋怎么分割,很多人事后发生其他情形的也不要乱对号入座。比如 婚后夫妻之间签订了夫妻财产约定约定的房屋的权属属于共有或者另外一方所有等,再比如婚后耳根子软去房管局加了另外一方的名的,到时候不要再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认为是你个人财产了,因为你已经又处置了。综上,专业的事,问专业的人。另,自己确实搞不懂法律规定的不要总是回答专业领域的问题。误导害死人的。天天跟在屁股后面普法都普不过来,当事人总是,某某网友跟我情况一样,在网上如何如何说。
婚姻法律 / 知乎婚姻法律问答
夫妻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的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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