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个人觉得学会走路之前还是不要试图跑。别说行政诉讼了,让学生去打个简单的民事诉讼都是浪费司法资源。司法不是谁有时间谁就可以拿来锻炼的。现有行政诉讼法虽然取消了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的划分标准,但是要想起诉,你首先得有主体资格,得有主体资格,得有主体资格!!简单笼统的说即跟行政机关做出的某种行政行为有厉害关系。以我的了解,大学本科毕业懂行政法的学生少之又少,不要以为学两天法律,过了司法考试就会打官司了,差的远呢。你说的这种锻炼模式可以以模拟法庭的形式实现,另外国外也有人在探索实战性强的法学教育。但无论如何,不管是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都不可能是谁有空,谁想锻炼就可以随便上法庭上锻炼的。否则,政府做出一个行政行为要面临全国数以万计比较闲的学生来法院练练,法官都快成兼职大学老师了。纳税人的钱也不是这么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