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的欺负大学生好骗。你不起诉他们已经是对他们客气了。首先,你们如果是大学生的话,与用人单位之间原则上只能签订劳务合同,而不能形成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劳务合同属于平等主体间的合同,适用合同法。具体你的合同怎么签的也不知道。但是无论如何,这种劳务关系即便单方面解除,对方想要起诉你,也需要他有因为你单方面解除劳务关系而造成损失的事实和证据。通俗点讲就是即便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他想主张赔偿也需要证明你的突然离职给他们造成了什么直接损失。如果仅仅是工厂的话,也不太会因为一个员工离职而产生什么损失,况且还是个大学生的劳务人员,也不可能从事什么重要工作。其次,对于提到的工资与约定工资不一致,加班没有加班费的问题,如果有充分的证据,你是可以主张要求对方支付的所以无论如何,他真的胆子蛮大还敢纠缠。另外给你个小贴士,可以向工厂所在的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其用工违法的情况,我相信能长期低价用大学生干苦力的工厂,正式员工的用工方面违法的情况肯定也比较常见,比如不缴纳社保,不支付加班费,不签劳动合同。即便你不去举报,他下次在威胁你的时候,就直接告诉他,你要去举报,并且要去起诉他支付加班费。保准老实了。这种工厂违规情况一抓一大把,工商,税务,社保局,劳动局,全部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