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标北京这种交通事故的律所派一大堆人扫楼不是什么新鲜事物。十几年前我刚入行的时候就已经是非常成熟的“商业模式”了。这种模式泛滥到什么程度呢,我举两个简单的例子第一个例子是我自己的,我婆婆有一年坐公交车因为司机急刹车撞裂了肋骨在医院住院,记得没错的话我们家当年包括我和我老公在内有四、五个律师,司机已经垫付了医药费,我们所有人都建议她算了,因为她的肋骨只是撞裂了,还不一定构成伤残,而且她做公交车没有站稳自己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诉讼周期也不短,时间成本很大。本来都说的好好的了。结果,在医院住院期间,那些扫楼的律所销售一天就来好几拨,嘴还甜,阿姨长阿姨短的。后来我和我老公去医院看望她的时候她就明显不高兴,表示我们都还不如那些不认识的人,自己家里一大堆律师,没一个人愿意帮她,反倒那些不认识的人可以免费代理。而且那些一天法律没学的销售告诉她,肯定能帮她要回来十几万。这个事,后来家里另外一位亲戚也是律师刚好认识公交车集团的领导,出面协商解决,这事才算和平结束。第二个例子,当年我在北京开放了非京籍研究生可以执业政策后,重新在北京申请实习拿证后律协举行了一次授证仪式,当时全国律协的会长讲了一段话,我基本上全都忘了,只记得他提起他家里人在医院看病,他去医院也是被这些律所的销售拦住,问是不是需要律师的经历。好了,讲完故事了,说说这个业务本身北京在我觉得大概十五六年以前这个交通事故的业务领域就已经很成熟了,后来出现的很多此类律所和团队,都是从最初的模式的律所孵化出来的,我就不举例了, 容易对号入座,把握不好回答尺度,得罪同行。最初是在医院的病房区里扫楼,直接面对患者以及患者家属。再后来有的律所就发展出来自己的线人团队了,比如医院的护工,这些人接触病人更便利,而且由他们引荐成功率也会更高,有的律所还对这个群体进行线下会议营销和培训。这是线索层面的“业务”升级。接下来说说这些律所或团队在客户说服方面时怎么升级的,一开始就是一个一个市场人员,有的律所派的还是过了司法考试的实习律师或者律师助理,有的干脆就是聘请的纯非法学专业的人,有的人有几十人的团队,一半以上是这种跑市场的,也不给上社保(早些年,现在可能也有)。人力资源成本极低,主要是给案件提成。这些人在医院原来主要是靠发传单、宣传册,用耐心和“真心”打动患者,一对一的说服。到后来有的律所就把这一套说服的过程做成标准化的培训产品培训给助理,再到后来就干脆录成视频放在IPAD里,这些人只需要到医院去放给患者看就行,患者对哪个部分有疑问,就直接播放哪个部分。再来说说这种模式的主要竞争优势——全风险代理,大多数做交通事故的团队和律所都会做全风险代理,因为是走量,这种案子也没有什么太大的败诉风险,赔偿的钱多和少的问题,少了也不能说人家是纯败诉。有的律所会把每一个上了裁判文书的案子,自己做一个锦旗,然后把二维码放在上面,客户一去一看整个屋子都是胜诉判决,都是锦旗。一旦模式走起来了,就形成了一套流水线,前面案子回的款可以支撑后面案子的办理的成本。全风险代理基本上可以干倒绝大多数成本较高的律所,所以这类业务后来基本上也就是那些固定的团队和律所在做,其他律所不做也不是竞争不过,就是不是什么适合自己的业务。全风险代理看上去是个双赢的模式,但是对于双方来说也都有风险,对于委托人来说,一分钱没花,有的律所就是纯让助理一个程序一个程序的走程序,出庭的律师一般到开庭的时候才看到前一个流程的助理做的案件材料,开庭的时候经常出现一问三不知,只会机械的说一些话的情况。我刚入行的时候在一个综合所工作,律所会经常有直接上门的客户,我们负责接待,平均每个月都有那么一两个交通事故的律所的当事人来我们所想聘请律师告那个律所,我们都会好言相劝给劝走。对于律所来说也存在回款难得风险,特别是现在法院执行都不会同意当事人指定非本人名下的账户作为收款账户。据说以前有些律所和团队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会让当事人委托的时候就开一张新的银行卡,然后密码告知律师,卡也交由律所保管。但大家仔细想想,这个也不能完全保障回款。我说的以上这些在北京可能很多年前就非常常见,甚至很多综合类的律所里都有那么一两个这样的团队。前些年人力资源成本不高的时候,这种模式还比较走得通。如果不给助理发底薪和上社保,实际上招多少个助理成本都是一样的,最后分得都是案件提成,就相当于花钱买了案源,这个成本是可控的。但是人力资源成本一旦上来,律所一旦规范起来,所有人员必须入职签劳动合同,有五险一金,拓展案源的成本就直线上升了。而且不仅案源成本提升了,律所的办案的律师的成本也提升了。而且自从疫情后,北京的医院也没那么好近了。有很多做这个业务的团队都解散了。这个业务从本质上来说,就是通过地推获得客户资源的很简单的模型,而且交通事故类的案件也很容易做标准化的产品,如果要跑的通,就需要控制成本。比较好操作的控制成本的方式,就是变成小作坊,律师自己去扫楼,自己做案子。可能现在很多地区涌现出来的就是这种。当然如果是律师聘请的助理和市场人员,那么大概率也是成本极低的。可能有些地区法律服务市场本来也不大,交通事故的案子都算好案源了 ,那医院可不就竞争更激烈了吗。不是什么罕见的现象,但是反映了律师过剩,特别是青年律师过剩,不挑食,什么都做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