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又是法律伦理题,其实个人感觉虽然题目进行了修改,但是其实跟律师为什么要为坏人辩护是同一类的题。只是本题更具体,将“坏人”描述的更加立体,省去了讨论如何认定是否是坏人,疑罪从无这个问题的过程(虽然本案也还有讨论的空间)。其实大众如何去评价律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律师在作出业务的选择的时候如何做到职业道德或者说职业伦理与朴素感情之间的平衡。律师也是人,实践中律师也不是什么案子都做,有些案子很多人觉得挺占理的啊,律师帮我打这个官司还不是天经地义,并且是维护正义的(比如,重男轻女家庭里的男性子女想主张全部遗产的),但是会有很多律师对此类当事人嗤之以鼻,选择拒绝。同时可能很多人觉得就该判处死刑的,就该严惩不贷的,在律师会见或者看到一手资料后发现事实可能还有别的可能,或者当事人罪刑不一致还有一定辩护空间,人犯错是要承担责任,但并不是所有的错都应该处以超出其应该承担的范围的重责(当然关于刑法的谦抑性也是值得讨论的另外一个话题)。其实即便是朴素的道德观和法感情,人和人之间也存在巨大差异,身份、立场、受教育程度、经历都会有影响。实践中这种冲突在个案中都表现的淋漓尽致。比如,很多激情犯罪的罪犯例如马加爵,记者也可以写出一篇深度的报道,让人看了对他的人生经历唏嘘不已,对他的父母感觉到惋惜,甚至有那么一些时刻对他的经历感觉到惋惜。但反观那些受害者的家属呢?如果你就是受害者的家属呢?肯定也希望将马加爵碎尸万段,甚至还希望他连坐,处以古代的各种极刑才解恨。结合本案是一样的,小偷的父母肯定也觉得他的孩子盗窃罪不至死。如果说上面的例子有点夸张,我随便举个比较常见的。现在民间借贷比较泛滥,还有很多不规范的网贷,“受害者”很多,他们被高额的利息拖得翻不了身,甚至家破人亡,还有人因此自杀丧命。这些人的家属在想到这些网贷,这些高利贷的公司的时候肯定也希望国家对他们重罚。但是那些网贷的公司也觉得自己冤,那些在网贷公司工作的拿着高额提成的人也都觉得自己在帮别人,别人还不上钱的时候他们也会理直气壮的去以各种方式催债。再比如,一个外嫁女主张自己应得的拆迁利益的案件,不仅全家人觉得她有问题,全村人都觉得她有问题,甚至法官开庭时都说你一个女孩嫁出去了,回来争什么家产。是不是在她生活的环境里已经足够大多数人反对她了?代理律师大概率上还会被其这些家属谩骂,指责,甚至殴打,被法官训斥(我并不是在编段子)。那么以正常人(我认为的正常人)的价值观,法律都规定其有这个权益,男女平等都写进了多部法律,并且有着具体可依的法律的时候,她所生活的地方的道德观还是没办法接受,那么其实这种情况下代理律师和你所描述的案情原则上没有什么区别。随便 一个例子,随便换一个身份,可能对问题的看法都会不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律师的工作,或者说法律工作者的工作是在现行法的框架下维护每一个人的权益。当然法律规定存在滞后性和漏洞甚至有些还存在不公平是另外一个话题。在相信司法公正的语境下,每个人各司其职。你可以认为“坏人”主张“权益”的行为是你不能接受的,那么你就站在你的视角去将你的利益最大化,他站在他的视角将他的利益最大化,在这种博弈之下由司法给出最终的答案。如果社会变成了所有你所描述的这种案例中,天然不占理,或者大多数人都觉得不占理的那一方就应该丧失维护自己权益的权利,所有替他们利益最大化的人都要裹挟厚重的道德枷锁的话,天平一定会倾向另外一端,那样的世界也绝对不会是大多数人想要的,甚至会更恐怖。我不举例了,老生常谈了。另外,多说几句,个人觉得讨论极端案例没有太大价值,其实即便找到最极端的案例也没办法让全部法律人认可替坏人辩护就是道德沦丧,就是为了钱什么都能干,法律伦理也是因人而异,当事人总是会找到愿意代理他的律师,也一定会有律师不愿意代理。你不愿意代理是你的坚持和价值选择,别人选择代理也有别人的考虑,代理不代理都无可厚非,毕竟我们相信的是司法公正,而不是剥夺别人一项权利以后获得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实践中很多律师即便代理的是受害者,代理的是所谓占理的一方,也依然只是为了赚钱,对案件不负责,所以讨论一个律师的职业道德,个人建议还是从专业性以及是否为客户负责的角度进行,而非单纯从对案件当事人的价值判断和选择上来进行。以上。
律师职业 / 律师职业问答
如何评价律师接受加害人委托,代理其向被害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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