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入行,到目前为止还是无法克服迟到焦虑,基本上每个庭都是早到半小时以上,远郊区县基本上都是早到一小时以上。当律师最痛苦的就是这个迟到焦虑,北京的路况从来不是你能预测的准的,9点钟的庭,六点半出发可能八点就到了。但是如果你七点钟出发,九点钟就有可能到不了。北京的各大法院附近基本上都很难找吃早餐的地方,很多时候我上午的庭都饿的头晕眼花的开完。除了自己的迟到焦虑,就是对当事人的迟到焦虑,我是婚姻律师,我的大多数案件都需要当事人本人出庭,基本上每次开庭都是我到了然后等卡点出现的当事人。有的但是人不紧不慢的就是要迟到,我急的一直跟法官解释,忍受法官和对方发火。除了迟到焦虑外,就是开庭时间焦虑,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有个随身携带的本子,上面会把开庭时间全部写上,另外手机的日程上会实时更新开庭信息,除此之外我还在我的微信收藏里设置开庭笔记然后置顶在我的微信首页。但是仍然会忍不住有空就会看一眼时间安排,担心自己记错、忘记。实际上我需要开庭的案子也并不多,但这种焦虑所诉讼律师的可能都是如影随形。至于庭审技术方面的紧张倒是只在当实习律师的时候有过,那时候虽然自己不需要发言,但是去了也很害怕。但是基本上所有的庭审,都没找到过题主说的那种松弛到可以随便的程度,也可能是案件性质不同吧,婚姻案件基本上每次开庭都有新情况,一轮又一轮,两次庭审的时间跨度又都很长,我们都需要每一次再开庭的时候将全部材料更新、熟悉、记住,各种版本的文书,各个时间段提交的证据,每次庭审前都需要做详细梳理。不做详细的记录,有时候就会遗漏对方追加的请求,对方提出的异议,很多找到我的二审、再审的案件存在的共性就是一审事实非常混乱,甚至遗漏诉请,多次就同一件事情同一个事项的请求不一致。有的律师开庭不记录,下一次开庭要求法官帮忙翻笔录看上次怎么说的,金额是多少。当了这么多年律师,我与别人合作过案件,也带过别的律师开庭,但是到现在我都做不到用助理和合作律师整理的材料直接开庭。所有的工作我都需要自己再做一遍,材料要自己反复熟悉。开庭的时候最烦的就是提出一个问题,然后拼命翻材料,半天也找不着,整个庭都要停下来等他们找材料的对方当事人和律师。但是说实话这些年真的没少碰到,一个文书都不写,就是拿着一大堆没有逻辑的资料直接开庭的律师。还有的一个庭俩小时都能前后反言,一会这样说,开着开着翻自己的材料翻到个什么又换了一种说法,还有开庭时这么说写在笔录里了,开完庭,非要让书记员改笔录的。印象最深刻的有一个案子,对方两个律师主张我方账户存在不合理支出5000余万元,法官说这个数怎么算出来的,对方说通过我们流水的支出加的,法官说那怎么加的,他们就开始当庭拿手机计算器加,加了很长时间。后来我跟法官说,首先这主张就不合理,账户内有进有出,只无差别累加支出项,十几年的流水。其次,要主张这个至少列个表格,而不是我们等着他在法庭上这样加,哪一笔加的数对不对法庭也无法核对。法官也懒得搭理对方,就让他加,最后根据他们家的那个数额收了一个很高的这部分的败诉的诉讼费。一般有经验的老法官不太会训斥当事人和律师,越年轻经验越少的法官越喜欢在气势上先压住,而且喜欢带着情绪审案子。很难做到整个执业生涯都不被法官训斥,我被训斥过一次最无厘头的。疫情放开那阵子,线上开庭,我阳了还没好,是拼命咳嗽的状态,为了压住咳嗽,在家里倒了一杯水,一咳嗽就喝一口。结果书记员看到我的马克杯可能觉得我在喝咖啡还是什么,就非常生气,很大声音训斥我,虽然是网上开庭,也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让我别喝了。我也见怪不怪,不让喝就别喝了,剩下的庭审我就一直对这麦克风使劲咳到了庭审结束。(实际上庭审纪律里也没有不让喝水这一项,有的法院的法庭里甚至有饮水机)我们做诉讼案件被训斥最多的就是有时候当事人的发言啰嗦,我们想直接总结两句一说,但是有的法官就会认为这是在掩盖当事人的真实发言,诱导当事人做虚假陈述。但是不帮当事人总结,也会碰到法官觉得当事人啰嗦,使劲训斥当事人。所以这个度实际上我们都是根据经验在把握,但是不同的法官,同一个法官不同的心情状态,我们没办法控制,庭审总是有很多莫名其妙的事情发生。习惯就好。还有的当事人就是庭审表现特别差,明明就是非常明确的事实,庭前辅导还确认过,甚至还给当事人写过草稿,一开庭被法庭吓的半死,法官一问问题,突然间变得顾左右而言他,支支吾吾,真实的事实被他说的像是现编的。我们作为律师干着急,但是你要替他回答,法官会直接制止你,让你闭嘴,一看到当事人开始支支吾吾就觉得自己逮到撒谎现形了,律师再一说话,那就坐实了他们是来做虚假陈述的。我有一个案子的当事人一个阿姨,说自己紧张开庭张不开嘴,必须让我把法官可能问的问题帮她一个一个写下来,我就根据她跟我描述的情况,逐一写下来,给她做了辅导,也让她在家里好好组织语言,实际上也不是什么重要的问题,都是些基础的事实,告诉她开庭就用自己的话说,实在细节到时候蒙了说不清楚就说不记得了。结果这阿姨开庭当天紧张的衣服里外都穿反了,开着开着庭把我写的东西从兜里掏出来要照着念。让我一把给拿走了。她不回答都比念回答要好。遇到这样的当事人,我们真的就是纯背锅,法官总觉得是我们故意诱导他们。关于举证的问题,也是经常被训斥,法院都讨厌证据突袭,实际上我们做律师久了的对证据突袭很无感,我们其实也不会基于什么技巧主观故意的去突袭别人。绝大多数证据可以当庭直接质证,需要进一步质证的,比如需要梳理流水等,法律也规定了答辩期,主张答辩期就好了。法院只要没有确定举证期限,双方当事人当庭提交证据并没有什么太大问题,但有的法院就会训斥律师。如果是其他类型的民商事案件,本来就有证据,就非要突袭,导致法院审限不够也就算了。我们婚姻案件,很多时候对方当事人是不同意离婚的,如果不同意离,又没有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法院会判不离,再第二次起诉需要等六个月。所以不确定对方同不同意离婚之前,是没有必要在诉讼请求里明确全部的财产分割意见,并且提供证据的,一方面要提前缴纳诉讼费,另外一方面,如果对方不同意离,有大把的时间处理财产。绝大多数法官都能理解,一般离婚案件会先开庭前会议和谈话,交换证据,明确双方诉求,问清楚同不同意离,确认接下来的审判思路。但总是会碰到有的法官拿鸡毛当令箭,第一次开庭,对方还不一定同意离婚,且也没有明确举证期限,然后训斥你为什么当庭听说对方同意离婚后,才提交财产相关的证据。你跟他说自己符合民诉法规定,且在可以追加诉讼请求,他只会训斥你更大声,遇到脾气不好的法官,讲越多法律,他们越烦。我还遇到有多事的书记员问法官,我是不是要把他们当庭提交证据的情况写进笔录对他们进行批评,同时再冷嘲热讽说句,你是不是律师,你当律师就当庭交证据?我们也没那个心情和时间跟法院口头Battle。庭审总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很多事情我们只能做有利于当事人的选择,律师代理案件并不是为了方便法院,是为了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大家立场不同,看问题角度就不同。有时候如果挨骂可以维护当事人利益,我们就得当肉盾。但是如果遇到不理解的当事人,就会委屈加倍。当久了律师心态就好了,觉得自己收的律师费就是用来背锅的,用来弥补自己的精神损失的,甚至有时候是用来挨不必要的骂的。当然,最后要想赢得法官的尊重,赢得案件,要在工作上做足,把硬骨头啃干净,专业得过硬,其他都是虚的,庭审不要表演,也无需耍小聪明,都是千年的狐狸,除了糊弄一下当事人,逃不过任何专业人士的眼。以上就当发牢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