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先问有没有,再问为什么。体题主可以查一下佟丽华律师,当年大学本科同学毕业去他那工作主要从事农民工欠薪维权。另外我说一下关于职业打假人和律师维权的区别。在消费者维权(这里主要指假货)的案件中,并不是非要请律师诉讼,事实上很多职业打假人也不是律师,律师身份不是必须的,往往像工商局举报就可以达到效果,甚至这都不用,跟商家直接谈判协商也能达到目的。而且因为有惩罚性赔偿,最差也是退一赔一,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利益驱动力更大。而农民工讨薪,这个薪水本身就是他应该得到的,最好的维权结果也只是把他应该得的薪水要回来而已。即便有一些劳动争议有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但其维权成本也相对较高。因为劳动仲裁以及诉讼的法律程序以及需要的基础的法律知识很多人没办法自学实现,特别是很多农民工,没有条件自己完全掌握维权技能,需要借助专业人士的帮助。除了一部分人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外,很多人只能自掏腰包聘请专业人士(当然,也有些人不知道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而专业人士以及律师事务所因为也不是NGO或者一些基金会一样有善心人士的捐助,「我听说有律师和律所接受境外基金会或者是什么团体的资金支持从事行政诉讼已经被认定是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犯罪了(当然,里面可能有一些别的严重情节。)」,不可能免费代理,即便是低成本运作,也需要当事人自己买单,而现在我国的法律在绝大多数普通民事诉讼案件上并不支持败诉方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听说有的地区劳动案件支持请求律师费)。对于自己本身就是弱势群体,并且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来说,花原本就是自己的钱请律师要原本就是自己的薪水或者赔偿(补偿)金,他们会很肉疼,而且法律规定,律师及律所对于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不允许风险代理(虽然实践中绝大多数劳动争议案件都是风险代理)。其实这里面就涉及一个从法律及制度层面,维权成本应该谁承担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就会一直存在社会会企图在弱势群体的问题上指望某一个其他群体来承担他们的成本。比如律师应该免费维权,或者政府应该资金支持,又或者是应该有一些机构来提供帮助。不同的制度会导致不同的结果,让被损害利益的人自己承担维权成本,就会降低他们去维权的概率,从而减少司法成本(当然,他们会用掉更多的维稳成本)。让国家承担这个维权成本,就会涉及到财政收入的再分配问题。让欠薪的企业和雇主承担,就会涉及守法成本增加导致的一些小企业很难生存的问题(虽然这听上去有点不讲理)。我觉得理想的状态是企业和国家共同承担守法及维权成本,国家需要承担更多的对于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义务而非全部推给企业。而对于特殊领域的法律服务其实未来也可以探索非盈利机构或基金会模式,前提是法律以及政策要配套。维权是需要成本的,任何制度的设计都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不能仅考虑一方利益。无论是从法经济学角度,还是法社会学角度,特定时期特定法律及制度的存在一定有它的道理,也会有局限,而且这种局限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越来越大。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