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题应该问的是刑事案件的辩护,我是做家事业务,就说点离婚案件法庭上我听到过的一些稀奇古怪的对方律师观点吧。为了保护当事人隐私,内容会做些技术处理,但基本保留了大概意思。1.我方提交的证据显示对方在家中给第三者打电话,并且称呼第三者为老公,电话内容听到离婚后要跟第三者结婚。对方律师开庭的时候表示,不认可证据的证明目的,因为我们无法证明电话里的对方是谁,称他的当事人叫电话中的对方老公,没准就是给我的当事人打电话呢。可是他们解释不了为什么给自己的老公打电话要说,我跟他离婚后你会娶我吗这样的话。2.我方提交的证据显示出轨方和第三者以及私生子一起拍照,非常亲密。对方律师的观点是他们是商业合作伙伴,商务合作中抱着别人的孩子合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3.有个案件对方当事人在一年内(第一次起诉离婚后)挥霍了全部夫妻共同存款金额有几十万(工薪阶层,平时没有大额消费的习惯),挥霍的方式主要是带着全家以及孩子全国全世界旅游。我们主张这属于不合理支出应该依法进行分割,法院让对方解释这个钱是怎么合理支出的。对方说,我们孩子是过敏性体质需要去某国买奶粉,所以全家一起去了某国。我问他们就算你们认为买奶粉必须全家一起去,那么国内的旅游消费又怎么解释呢,对方说因为孩子没做过长途飞机,要在国内多坐一些飞机适应一下。这些旅游都是为了能去某国给孩子买奶粉准备的。4.有一个离婚案件,对方律师当庭提出要将我方当事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关系存续超过20年)银行账户内的全部收款(贷方)的金额进行分割。法官让他明确具体金额,结果这律师拿出手机计算器在法庭上一笔一笔加了半个多小时,最后算出了好几千万,我都没稀得看他这金额对还是错,感觉他应该回炉先学学法律。最后她成功的帮她的当事人增加了几万块钱诉讼费。这样的律师我不止一次遇到,有的法官好心当场就给他普法,或者训斥回去了,有的法官就是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我耐心听你说,给你记下来,让你交诉讼费,然后不支持你就完了。我还有个案子里面有个当事人弄出来一个四五千万的这种流水中的金额,主张分割,法院没有支持,但是一审诉讼费是双方对半承担的,我们上诉后一审法院把他们主张的这个可笑的金额算在了整个案件中,而且上诉费给我们按照整个案件标的计算的,而不是我们的上诉请求中的金额。后来这个案子反复联系了一审法官,他重新给我们开了诉讼费的票。民事案件的奇怪观点都集中在对于证据确凿的事实编造非常不符合常理的故事的,有时候听到这样的辩解,法官和另外一方的律师都需要憋笑,还要一本正经的询问几句然后写在笔录里。我有时候比较好奇这种说法他们自己信不信,如果自己都不信的故事怎么编的下去,还见过不但编的下去,还理直气壮,吹胡子瞪眼睛显得自己更有理的。法官是人不是机器人,可以离谱但是不能太离谱,否则太把法官当傻子了。除了编故事以外,民事案件很多哭笑不得的观点就主要专业问题了,有的律师可能是为了演给当事人看,也有的可能真的是自己也不自知。比如第四个故事里面的对方当事人,那个案子结束后还联系过我两次,说觉得虽然庭上是对手,但是希望以后能建立联系给我介绍客户。以后想到什么有意思的再补充。
律师职业 / 律师职业问答
庭审中替被告人辩护的律师有哪些稀奇古怪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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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一般性知识分享,不能替代律师审阅完整材料后的个案意见,也不构成心理咨询、诊断或治疗。法律规则及适用可能随时间和地区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