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小三”本身就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是个道德上的评价。所以不要别人跟你谈道德的时候,你谈法律,别人跟你谈法律的时候你又说道德。我来具体说说我国法律上从来不存在“小三”、“第三者”这样的概念,而生活中大家口诛笔伐的“小三”是一个道德上对于涉入他人稳定关系的人的身份的称呼。什么叫稳定的关系呢?结婚当然算,谈恋爱也算,这也是为什么那些谈恋爱的人被劈腿也会称呼介入者为“小三”的原因。如果非要登记结婚有法定的夫妻关系,出轨才叫出轨,介入的人才叫小三。那只能说社会的道德水准太低,而目前我们国家至少普通大众的认知里即便没有结婚的情侣之间也是应该有基本的忠诚义务的(当然这属于道德义务),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公众人物稍微管不住裤裆就会上热搜。如果按照题主的逻辑,他们也没结婚啊,跟别人在一起也没有不道德,为什么那么多普通大众接受不了这种认知呢。好了,说回来题主说的这个关系,明明知道男朋友是假离婚,这里面就隐含了,明明知道男朋友没有和自己的妻子解除稳定的亲密关系。所以就没必要自欺欺人了,知三当三也要认,揪字眼没有意义。从法律上确实没人能制裁你们,但是道德上就别再想占上风了,虽然道德是约束自己的。但是你非要询问大众的道德观,那答案就不一定是你想要的。再来说说题主反复强调的,假离婚多久算分手。这个问题我相信你心里有答案,分手并不难啊,第一步就是要自己跟对方讲出来要分手。你这个男朋友大概率都没有跟前妻讲过要分手,直接出轨,心里默念已经分手了,这不是典型的掩耳盗铃吗。真要坦荡的处理这事,不让题主当第三者也再简单不过,婚内直接跟妻子讲好,我要跟前女友在一起,咱们没有感情了,把离婚手续办了吧。即便是非常无耻的通过假离婚骗取了离婚,也可以坦荡的跟对方讲既然已经离了,没有感情了,就直接分开算了,财产问题,子女抚养问题处理清楚,搬走开始新生活。什么都没做,在你们这直接就成了出轨等于已经分手。借题发挥说说第三者这个话题啊,不特指题主,不要对号入座。我在代理婚姻案件的过程中遇到过非常多的第三者寻求法律帮助的,实际上他们的各种需求法律根本无法解决。最近一个找我的第三者就跟我说自己怀孕了,对方不让把孩子生下来,但自己就想生下来,因为生下来就可以管对方要500万(我也不知道谁告诉她的),希望律师去跟对方谈判并且起草该(涉嫌敲诈勒索)协议。律师基本上也都不做第三者业务,只有一些没底线的情感公司喜欢做这类业务。这些第三者往往都会经历一个漫长的心理变化过程,从一开始觉得道德上有点愧疚,到后面觉得自己很委屈,在到后面开始怨恨出轨方,甚至将这种怨恨转嫁到人家毫无不知情的配偶一方,再到后来就彻底沉不住气准备出手上位,比较蠢的是搞出孩子一哭二闹三上吊,还有一些干脆付费寻求一些专门干这种业务的“专业人士”给出谋划策,要么搞到人,要么搞到钱,他们之间有的还有互助组织,各个都是受害者的姿态,理直气壮。喜欢当第三者的人普遍存在的共性是低价值感、童年缺爱,人格不健全,不成熟的居多,原生家庭幸福的极少,要么父母关注较少,要么父母夫妻感情不和,甚至父母婚姻中就有出轨的问题。有些重男轻女家庭的女孩,单亲没有父亲的家庭的女孩,母亲强势爱钱,经常打压孩子的家庭特别容易出现孩子将来很轻易的就去当第三者。很多人有个误区认为遭受过原生家庭痛苦的人自己一定不会去做那个伤害人的事,比如儿子长期看爸爸家暴妈妈长大后就一定不会家暴,因为自己切身体会过这种痛苦,比如女儿看到爸爸长期出轨给妈妈造成毁灭性打击,自己就一定不会去当第三者破坏别人的家庭。这些都是错误的,甚至是完全相反的,绝大多数时候这些人会在潜意识里复制原生家庭的模式,成为自己曾经最讨厌的人。因为原生家庭、成长环境、教育背景以及自己的人生经历,身边的朋友圈子等各种因素综合影响会形成一个人基本的价值观,很多第三者觉得理直气壮并不是基因突变,情感打击突然形成的,而是很多东西潜移默化根深蒂固的影响,而且很难改变。另外多说一点,中年人离婚找初恋有好下场的极少,都是脑子不清醒,在漫长的婚姻中价值感低,自卑后遇到一个对当下自己缺乏基本了解,还活在过去美好幻想中的人对自己投入点钦佩,向往的目光,就轻易上头找不着北的居多。中年失意或者中年膨胀的人都容易找不着北,男女都一样,对自己缺乏正确认知。这种人最抗拒身边对自己知根知底的人,喜欢的不是外面的新鲜感,是外面的人无知,对他的无知。很多人非要撞撞南墙,妻离子散,甚至家破人亡才能幡然醒悟。例子太多,不在这个题里面举了。但是陷入到这种泥潭是不是就没救了,把锅甩给原生家庭就行了,自己就可以一直摆烂呢,也不是。成年人最大的功课就是与自己和解,克服自身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