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互联网环境,但凡跟彩礼沾边的,都会挑起情绪,首先声明,我是在普法,我说的都是现行法律框架下的规定、实务,非价值判断,打拳的请绕道。题主问的是怎么退婚,实际上退婚本身并不需要一个动作,你没领证,也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直接分开就好了。但是现在之所以提问成为了一个问题,我猜测大概率是有彩礼等财产相关的纠纷了。知乎上有一种风向,就是很多人罔顾事实,信口开河,不基于事实,客观真相,而是基于某些极端个案来揣测司法。作为法律从业人员中的律师,我们不需要完成政府给的KPI,去鼓吹司法制度没问题。我们也没有任何立场认为司法没有任何问题,因为如果司法真的没有任何问题,大众才真的不需要律师了。关于彩礼问题,按照知乎上很多人的说法,就是给了就拿不回来了,或者无法全部拿回来了。所以认为诈骗彩礼是一本万利的买卖, 搞到手就不用还了。但实际并非如此关于彩礼问题,为方便普法,我将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全文引用。请各位在讨论该问题时,尊重基本的事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3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05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为正确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 以婚姻为目的依据习俗给付彩礼后,因要求返还产生的纠纷,适用本规定。第二条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认定彩礼范围。下列情形给付的财物,不属于彩礼:(一) 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二) 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三) 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第四条 婚约财产纠纷中,婚约一方及其实际给付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婚约另一方及其实际接收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被告。离婚纠纷中,一方提出返还彩礼诉讼请求的,当事人仍为夫妻双方。第五条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人民法院认定彩礼数额是否过高,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第六条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第七条 本规定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施行前已经终审、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规定。关于彩礼问题,最高院也发布了两批典型案例,篇幅关系,我只贴目录,感兴趣的可以自己去人民法院案例库查看。第一批目录案例一:已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离婚时应当根据共同生活时间、孕育子女等事实对数额过高的彩礼酌情返还——王某某与李某某离婚纠纷案案例二:男女双方举行结婚仪式后共同生活较长时间且已育有子女,一般不支持返还彩礼——张某与赵某婚约财产纠纷案案例三:已办理结婚登记,仅有短暂同居经历尚未形成稳定共同生活的,应扣除共同消费等费用后返还部分彩礼——刘某与朱某婚约财产纠纷案案例四:婚约财产纠纷中,接收彩礼的婚约方父母可作为共同被告——张某某与赵某某、赵某、王某婚约财产纠纷案第二批目录案例一:短期内多次“闪婚”并收取高额彩礼,可以认定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赵某诉孙某离婚纠纷案案例二:一方基于索取财物目的与另一方建立恋爱关系、作出结婚承诺,可以认定为借婚姻索取财物——王某诉李某婚约财产纠纷案案例三:婚介机构以保证“闪婚”为名收取高额服务费,应结合合同履行情况返还部分费用——林某诉某婚介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案例四:因彩礼给付方隐瞒自身重大疾病导致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考虑其过错情况对彩礼返还数额予以酌减——吴某诉刘某婚约财产纠纷案回到题主的问题,我先说一个我一向持有的观点,即怀孕这件事,一定是双方都有责任,特别是对于还没有做好生育准备而意外怀孕这件事,因为怀孕是两个人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的。所以它意外发生了,也绝对不是某一方的责任。只有搞清楚这个问题,才能有效的防止不想生孩怀孕的情况。否则出了问题都是别人的错,赖别人,赖社会,赖国家是没有用的。再来说未婚先孕,男方不想要孩子等导致最终感情破裂,结不成婚,到底应该是单方全责,彩礼完全不退还是什么。可以负责人的说,这事打到法院,不可能一分钱不退,哪怕是男方出轨也不至于一分不退。但是不是全退,我个人认为,因为怀孕,堕胎也不可能全退。退还的比例由法官自由裁量,可以参照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遇到问题不要陷入到反刍思维,也不要一味的在别人身上找原因。婚前怀孕这事,男方也有男方的责任,不想生不避孕,怀上后又不愿意要,典型的责任心不够。但是从女方的角度,如果自己不想生,或者还不确定对方是否同意生,自己是可以避免的。我强烈呼吁所有没结婚的女性,你们如果不想满世界找孩子爹是谁,证明孩子爹是他爹,或者不想面对怀上了对方说不想要,你自己又没有能力独自抚养,请一定注意避孕。这问题不需要在已经怀上了时候再思考,那时候已经晚了。在这个问题上,不考虑极端案件中被讹上造成的财产损失,损失最大的是女方,因为堕胎一定会造成身体的损害,不要听信什么医学发达了,那么了解医学,难道是因为造成过很多女性堕胎,锻炼出来的经验吗?妇科的疾病并不一定在你堕胎后就出现,这里面的风险,损伤,可以自行查询医学知识,我就不普及了。人要为自己的考虑不周到,为自己的缺乏风险意识付出代价,但这个代价原本可以不付。不要活在什么事情都应该别人帮你想好,帮你兜底的粉红泡泡的世界里。什么事,自己先拎得清,搞明白,因为你自己的事,理论上来说,这世界上没有人会关心。到最后人只会关心自己的钱拿没拿回来。另外,法院没有一个诉叫退婚纠纷,只能男方起诉女方返还彩礼,女方应诉。如果想清楚了,不想要孩子,趁早,不需要征得谁的同意,身体是你自己的,及时止损。以上。
社会观察 / 社会观察问答
订婚未结婚,女方打掉孩子退婚,法院起诉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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