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说两句吧,其实通篇看下来,你们在法律上误区比较多,相互误解也比较多,如果感情基础还不错,真不值得为了眼前这点钱的事分手。另外,我把题主的原标题改了,原标题有点避重就轻误导的意思,写的是“女方名下的全款房(女方家庭几乎全额出资)赠与给自己父母养老,男方有权利不同意吗?”先讲小问题。1.婚前购买的房子(包括全款及贷款),婚后的房租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婚后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租金不属于孳息,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以从法律上说,你认为租金2000拿出来给你们,是额外增加了共同财产,男方从法律上是占便宜的这个说法是有点问题的。当然情感上确实租金收益他享受到了,也算占了点便宜,但是你们不是也住在了他的房子里了吗?要不然反过来住你的房子,他的租出去,租金给你们使用,你是否还觉得是自己占了便宜呢?2.如果因为限购不能买房的话,赠与也是受限购影响的。买卖和赠与过户都要符合限购政策,除非是夫妻之间的过户和继承是不受限购影响的,所以我不清楚你问题中说的父母没有购房资格,只能通过赠与到底是怎么规避的限购政策。3.男方的房子也是婚前买的,婚后还贷,婚后还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题主好像也没有争议,但是我发现比较异常的地方在于,他的房子也是婚前购买,如果真的出于公平公正的角度,你们应该按照比例约定房屋产权,或者不约定,法律自动会按照贡献认定份额,而非一人一半。所以这个房子公证给题主一半这个人情得认,但我从题主的提问中看到的是理所当然,我也贡献了,所以应该给我一半。好了,接下来说说你俩的方案各自顾虑的地方在哪,你们到底应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题主的方案:女方的房子:结婚后由双方共同还贷两年左右,父母出钱一次性还清贷款后赠与给父母。期间租金每月两千归双方使用。一个月3500,两年应该是8.4万左右。男方的房子:结婚后共同还贷,他公证给你一半,结清贷款后加名。理由和顾虑:父母过来住,房子在自己名下更理直气壮,如果是女儿女婿名下的房子住的不安心,并且可能是画的饼,骗到女方房子上加名后可能就不让住了。男朋友的方案:女方的房子:婚后双方继续共同还贷,女方父母可以永久居住作为养老房。但要与自己的房子一样公证加名。男方的房子:同上,结婚后共同还贷,公证给女方一半,结清贷款后加名。理由和顾虑:觉得女方提出来的方案是婚前转移财产。说句实话,你们两个家庭对于房子的事都想的已经很成熟了,我不觉得有任何一方是出于只是想好好过日子,没想那么多的出发点。否则你们完全可以不签订任何协议,不做任何规划,保持现状就是最公平的,婚前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发生转化。真的是自己的财产赠与不需要另外一方同意,但是如果财产里面有另外一方的贡献,赠与给他人就必须经过他的同意,这个原则如果不能认同,我 觉得讨论不出解决方案。我看了一下题主关注和点赞的问题,题主对于男友的房子加不加自己的名,对于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离婚如何分割,对于要不要婚前购买房屋,以及提前还贷款是否亏等问题都多有关注,所以你的决策我不认为是出于生活方便的随意所为。既然都算计的这么清楚,也不要不允许对方算计啊,其实婚前算好了也挺好,不然不情不愿的埋在心里隐患更多。我觉得女方家的需求无非是担心父母将来不能在女方名下的房子居住的问题,男方家的需求无非是觉得女方家的操作过于明显,心理不太舒服,我的房子过户给你一半,你的房子说赠与父母我不能 有任何意见。我提供几个解决方案,我觉得题主如果都不能同意,那就怪不得男方家有意见了。方案一:女方家现在就签订好协议并公证房屋赠与给自己的父母,由父母自行承担房屋的剩余贷款,租金归自己的父母。相当于女方结婚时没有该房产,也没有负债。男方名下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按照共同还贷的比例约定份额,或者不用约定,法律上本来就认可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方案谁也不占谁便宜,女方父母没地住的疑虑打消了,男方家心理不舒服也解决了。方案二:按照女方的方案,先由你俩婚后还贷,等父母将来卖绵阳的房子能一次性还清贷款时赠与给父母,但到时候你的父母需要返还你们双方还贷部分的款项,每月3500。这两年的房租按照法律规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当然你们也可以协商折抵。男方的房子同方案一。方案三:按照男方的方案,两套房子都是你俩婚后共同还贷,在女方名下的房子上给女方的父母设立永久居住权,并在房屋登记机关备案。即便房子是女方的,或者未来因为共同还贷有了男方的份额,女方父母的居住权是独立的,不受影响的。女方父母疑虑的问题直接就不存在了,也不需要那么费劲,又要出钱还贷,又得在限购不允许的情况下通过赠与过户(事实上实现不了,除非先让女方父母具备购房资格)。遇到问题时候,多站在对方角度想想为什么,很多中国小夫妻在婚恋财产规划问题上产生的家庭与家庭之间的纷争,多半不是谁占便宜谁吃亏这么简单。而是误解太多,想的太多,总担心掉坑里,缺乏基本的信任。算计的太多为对方考虑的太少。题主,你的房子你有决定权,你觉得现在处分还需要男方同意很委屈也没有问题,但是反过来你要想想,他真的是对这个房子的处分权毫无发言权吗?他婚后准备帮你还的两年贷款怎么算,他房子加上你一半名字的人情怎么算。而且这里面抛开财产利益的问题外,还有个主权的问题,当两家人还没有结为一个家庭的时候,都或多或少会有一些权力争夺,有一种莫名其妙的逆反,就是凭什么听你们家的,这个很正常。比如男方家喜欢西式婚礼,女方家喜欢中式婚礼,争执不下,难道真的是婚礼的形式那么重要么?也不是,各让一步,都让对方见到点利益,哪怕是态度上的,至少让别人吃亏也得吃的心甘情愿吧。最后,希望你们能妥善解决,好好结婚,能遇到一个可以步入婚姻的人没想象的那么容易,生活中未来可能会共同面对的困难也不会比眼前的小,无论任何时候,想办法解决问题,而不是激化矛盾,遇到问题就撤退。祝你们能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