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能算忠告,作为一名婚姻律师,一些小感悟和法律上的忠告一、关于婚姻的一些感悟婚姻没有想象中的美好,但也没想象中的可怕。所以,不用太激动,不要太害怕,以一个成熟的心态迎接它。婚姻不仅仅是对爱情的一个承诺,它更多的是一种法律上身份关系的结合。所以,不要只因为爱情结婚。婚姻像是一场赌局,但也不完全是一场赌局。所以,不要听天由命,怨天尤人,时刻都要经营它而不是消耗它。婚姻像是一个避风港,但时刻提醒自己对方也这样认为。所以,不要只避风,不设港,很多时候一加一不但不大于二,反而小于二。婚姻中的很多小问题其实从来不是前无古人,大多数人认为不可逾越的问题其实都有别人可以化解的反例。婚姻遇到危机最好的方法是双方各自审视自己,共同克服,最坏的方法是闹的满城风雨,毫无退路。婚姻是两个成年人并肩作战,共同前行,而不是毫无独立能力的小孩子玩过家家,特别是那些还玩出孩子的“小孩子”。婚姻并不是生活的全部,不要把全部赌注都压在婚姻上,因为当输成为必然的时候,根本无力承担后果。“婚姻”并不能为爱情保驾护航,它甚至也无法为财产、为了未成年子女的成长保驾护航。它只是一张一捅就破的纸。婚姻并不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它好与不好,都不用强加给自己,水到渠成就好,谁说那些早早就拥有婚姻的人就一定过得比你好呢?二、关于择偶的一些感悟不要把财富作为唯一的择偶标准,特别是当这些财富都是他父母的时候。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不要太过于相信他说给你听的,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婚否、学历、家庭情况……。少看偶像剧、多关注日常生活中的和谐家庭是什么样。情绪控制很差的霸道总裁可能会家暴、有钱有闲的白马王子可能不是海王就是骗子。恋爱中不要有英雄情结,不要总想拯救他人,人最难被改变,如果接受不了那个时候的他早放手。远离那些用极端方式表达爱的人,不要轻易被感动冲昏头脑,因为多半分手时他们也会用极端的方式。恋爱关系最好不要扯上太多金钱往来,不要企图通过婚姻获得财富,这是最得不偿失的“投资”。恋爱时一定要了解对方的婚恋观、生育观,比如对婚姻的态度,对是否生孩子,是否重男轻女等问题要做深入的了解。要清楚认识事物的两面性,二十几岁靠父母给钱为生的人多半会受制于父母,靠自己赚钱养活自己的人多半都不太富有,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不要企图直接收割“成功”中年男人,那些能入的了很挑剔的女生眼的中年男人多半是已婚,要么就是穿了马甲。三、一些法律上的小忠告不要相信忠诚协议之类的书面协议可以约束一个人的行为,不仅因为违反了法律上也多半不支持,而是人的行为其实真的很难靠契约去约束。同上,不要相信写一纸承诺书再也不家暴了,自己就因此安全了。不要看一个人愿意承诺什么,而是要看他做了什么,做到过什么。再同上,80%左右情侣、夫妻写的各种纸条、协议都有大量无效条款,不要拿着这些东西就安枕无忧了,另外一半多半已经咨询律师知道它无效了。恋爱期间赠与的大额财物,给付的彩礼等没结成婚是可能会被要回去的,不要以此作为手段获得财物并使劲挥霍。婚前不要过于纠结房子是不是加自己的名,加了名没结成婚大概率也得还回去,自己还白白丢失一次购房指标,婚姻本不该沦为一场交易。也不要听信别人说的加了名也跟自己无关,这一般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结婚后条件已达成是不能再要回去的。一方名下的房子是可以不通过另外一方的同意办理过户转移给善意第三人的,即便是婚后买的房子,所以,不要房子被卖了都不知道。不要过于纠结孩子跟谁姓,姓名只是个代号,而孩子也不是一个隶属于任何一方家庭的物品。签订任何姓氏的协议都是无效的,最后还得双方协商。恋爱分手签订的分手协议十个里面有九个半是无效的,法律认为爱情是无价的,所以分手并不意味着需要赔偿。慎重选择以同居关系代替婚姻关系、并且同居期间生孩子,对方不承认,想证明孩子是他的都很难。亲子关系确认之诉的提起是有条件的,否则随便一个人都可以起诉他人说是自己孩子的爸爸。先写这么多,大家感兴趣,有时间可以更新写法律上的忠告,个个都是别人血泪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