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早早买房了,二个要在一起的人无法经历找房的困难和喜悦如果买房的过程有找房的“困难”和“喜悦”,自己买和俩人一块买都一样能体验。这是什么清奇的思路,我也很难理解。是不是说二人一块做任何事情的“困难和喜悦”自己一个人做都不存在呢?那如果这么说没对象的饭也不用吃了,因为体会不到两个人一块找饭店的困难和喜悦。睡觉也是。好了,玩笑就开这么多。说一点实际的吧,为什么婚前买房,因为结个婚,莫名其妙就变成二套房了,甚至干脆因为对方婚前买过房自己购房资格都没有了。我有钱我有购房资格,我非要结个婚买不了了,变成二套了,我图什么?为什么?另外,“嫁出去”这种说法真是充分的体现了杨笠所说男人们莫名其妙的自信,题主所述的年轻女性,有事业有房,“嫁出去”不见得是她的问题,更多的是很多想娶她们的男性的问题。所以不要问她们是不是更容易嫁出去,去打听一下她们是不是想嫁人,是不是随便一个自信心爆棚的男士她们就愿意嫁。最后,附上一个朋友的咨询“XU律师,我老公家里赶在结婚前给他买了一套房,他是北京人,我结婚之前也没想那么多,没在北京买房。我家里在上海给我买了一套房,现在我爸又想在北京给我买一套,但是我忽然发现自己没有购房资格,因为我是外地户口,在北京只能购买一套住房,我老公名下因为有一套,所以我要想买的话,得离婚,或者以我老公名义买。但是我老公家里的房子总是担心跟我会扯上关系,我这房子写他名下我当然心里也不舒服,但是跟他写个协议他肯定又会生气,怎么办?”这里面补充几个背景法律知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自己子女乙方所有。该当事人父亲出资买的房子如果登记在她名下是她个人财产,但如果登记在她老公名下,就会变成对他们夫妻双方的赠与。北京市的购房限购政策是,北京市户籍(结婚的就是夫妻双方)名下只能有两套住房,外地户籍社保缴纳满五年(如果是通州区还要同时满足在通州区缴纳满三年)才有购房资格,而且只能有一套住房(结婚的也是夫妻双方)。所以,我的当事人是外地户籍,因为他老公名下有一套婚前住房,她就是有钱也买不了房子了。如果非要买就得以他老公身份买。这样的咨询已经不止一次碰到了,所以,试问如果是你,你有钱,你将来如果跟别人结婚,这个人可能婚前有房子,导致你就买不了房了,你是不是要在婚前买。另外,有钱想买房这事跟男女有什么关系?以上。
民事实务 / 民事实务问答
现在很多年轻女性参加工作一段时间就买房,比例越来越大,在恋爱前买房使她们更容易嫁出去,还是更难?
展开本页目录 · 1 个小节
查看知乎原文 ↗
正文保留原始表达。收录标准与时效说明 →
内容边界
本文为一般性知识分享,不能替代律师审阅完整材料后的个案意见,也不构成心理咨询、诊断或治疗。法律规则及适用可能随时间和地区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