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些用词,就没法给你客观分析,还“瓜分”、“耍花招”。想让别人进行分析就客观描述就行了,带那么多形容词有倾向性的描述只能让别人对你的动机更加怀疑,起不到任何作用。这些年遇到的做全风险代理案件的律师,多半都有过案子胜诉后当事人不愿意支付律师费的,各种理由和借口。无奈之下,所以我知道的,北京有一些做交通事故的全风险代理的律师,基本上都是会在案子接下来的时候让当事人用身份证办一张新的银行卡,卡放在律师那,密码律师也知道。然后手机短信提醒设置成当事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上约定好付款方式,比如判决款项的一定比例,或者约定一个预期,预期范围内一个比例,超过预期的全部归律师,或者提高比例。等等。没有委托代理协议,或者不按照约定扣钱的,除非是不想当律师了。律师职业生涯那么长,三五万块钱还真不至于。要真觉得你的律师有问题,直接去法院诉讼,或者去律协和司法局投诉就好了。在网上仅凭一些一面之词获得点心理安慰没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