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北京律师很多,但也遇到过多次认识对方律师的情况。另外,我几年前把自己的手机号给了我老公用,我买了新号,结果他办案中用我的手机给对方律师打电话,也遇到过我的朋友。官司该怎么打还是怎么打,各自争取自己利益最大化呗,大家心照不宣,也不会手下留情,而且沟通顺畅,对于一些可以调解的案子,会很有帮助。其实有一些案子是可以双赢的。比如,原告对自己可能获得的利益经律师介绍和详细讲解后有了合理的预期,被告原本觉得案件可能会输给对方非常多的金额,但经过律师指导后也能明白自己可以将损失降到最低。最终双方以一个合理的结果结束。原告主张到了本该属于自己的利益,被告付出了自己可以接受的程度的成本。但未请律师前,双方已经失去信任,完全不可调和了。我们管这种结局叫双赢,而遇到认识的律师往往有助于达成双赢。
律师职业 / 律师职业问答
打官司时,有出现和对方的律师认识的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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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一般性知识分享,不能替代律师审阅完整材料后的个案意见,也不构成心理咨询、诊断或治疗。法律规则及适用可能随时间和地区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