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问是不是,再问为什么首先,没有新婚姻法其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司法解释从未有任何规定是谁出的钱财产归谁。最后,关于我国婚姻财产制度,简要介绍一下,从立法和司法层面,不仅没有导向各自贡献归各自,反而是在逐渐回归婚姻家庭本质,考虑伦理,贡献等综合权衡的处理思路。我国是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婚后双方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后财产不存在谁收入的还是谁的,除非双方单独约定分别财产制。这里的收入是广义概念,还包括婚后继承和接受赠与的财产,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协议没有明确约定由个人继承或赠与个人,婚后所得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每年代理的案件中,赚钱多的一方大多都对法定共同财产制有意见,而不像大众所想的,赚钱多的人更有利。如果说婚前,不发生混同的情况下,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立法本来就应该这样规定。难不成结个婚,婚前财产还得给对方分一半?那谁还轻易结婚。再来说,婚后父母出资或者婚后一方将自己婚前房产给予给另外一方的处理问题(即新颁布的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核心条款)。简而言之,司法解释的处理思路是综合权衡多方因素。打击的就是通过婚姻(特别是闪婚闪离)短时间内获取巨额财物的行为。婚姻家庭的问题并不是简单的爱是否更加纯粹的问题,而且爱的定义也没有一个通说意义上的共识。所以我觉得基于立法唯一可以量化讨论的就是立法到底规定了什么,本意是什么,解决的是什么问题,解决该问题是不是社会迫切需要,能否解决该问题。主观的问题,仁者见仁。大众对法律的认识往往基于媒体的介绍,过去是权威单一媒体的情况下,对立法的解读往往还不太会跑偏,现在自媒体如此发达,权威媒体的新闻都被淹没在大量碎片以及错误信息中,大众往往缺乏鉴别能力,听风就是雨。越是错误的博眼球的解读,越是能吸引流量,而且大数据算法又会倾向于一直向大众推他们想看到的信息,所以每个人都在信息茧房中,你越喜欢听,越喜欢看错误的信息,你看到这样的信息越多。对司法解释二想要了解,可以看我此前的回答jessiexu:《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对实务影响分析jessiexu: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条文与征求意见稿对比变化及解读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