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法律规定立遗嘱人需要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落到实处的时候,立遗嘱人往往不知所措,那么需要立遗嘱人怎样的行为表现、以及何种证据才能强有力地证明立遗嘱人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呢?

案例

钱老汉老伴去世五年后,钱老汉用自己的工龄买断了居住多年的承租公房。儿子常年在美国,钱老汉的生活起居全靠女儿照顾,钱老汉也想着把这套房子给女儿继承。钱老汉脑梗住院,做完手术后,女儿怕钱老汉再犯病耽误做遗嘱,就赶紧在网上找了个遗嘱范本,照葫芦画瓢让钱老汉抄了一份,过程中女儿一直在耐心指导,为了保险起见,让护工对遗嘱过程全程录像。钱老汉去世后,儿子委托律师参加诉讼,调取了钱老汉多次脑梗住院记录,有多处记载钱老汉神志不清。并指出录像中很多字钱老汉不会写,是女儿教着写的,对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提出严重质疑。最终遗嘱被认定无效。

律师观点

本案中遗嘱被认定为无效的原因在于钱老汉在立遗嘱时不具有遗嘱能力,因其患有脑梗疾病,患病期间经常性神志不清,此种情况下,是不能被认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及《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一》第28条规定,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遗嘱无效。虽然女儿对钱老汉自书遗嘱的过程进行了录音录像,但是却无法证明其父在立遗嘱时处于神志清晰的状态。因此遗嘱被判定无效,钱老汉女儿要求按照遗嘱分割遗产的诉请被法院驳回,

所谓的“遗嘱能力”是指被继承人依法享有的,在生前通过订立遗嘱自由处分自己财产的资格。遗嘱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联系在一起,但是二者仍然有所区别。第一是两者的适用范围不同,民事行为能力的适用范围更广。第二是两者的划分类型不同。遗嘱能力采二分法,有遗嘱能力与无遗嘱能力。民事行为能力采三分法,无、限制、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关于“遗嘱能力”的实践运用中,需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是哪些人有遗嘱能力?第二是遗嘱能力的确定时点是何时?首先,有遗嘱能力必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我们需要明确我国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含哪些?根据《民法典》第18条规定,可知存在两种人:已满18周岁的成年人和已满16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换句话说,我们需要重点关注的应该是占据少数比例的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人,他们所立遗嘱会从根本上否定遗嘱能力导致遗嘱无效,如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已满16周有生活来源为主要收入的未成年除外)以及精神病人等智力不清的成年人。

其次,随着身体状况及年龄的变化,遗嘱能力也会随着民事行为能力变化而变化,所以遗嘱效力的确认必须存在一个确定的时点为前提。我国《民法典继承编的司法解释一》第28条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立遗嘱时”。该规定表明:只要立遗嘱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具备遗嘱能力,即使后来因各种原因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之人,仍然不影响其遗嘱的效力。本案中,钱老汉当时脑梗住院,在神志不清下所立遗嘱为无效,假使钱老汉病愈出院,变得神志清晰,但是仍然不能使之前住院时所订立的遗嘱发生效力。

法律法规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

第二十八条 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来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小提示

订立遗嘱之前,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了解立遗嘱人的行为能力。(1)立遗嘱当时没有精神病及影响脑部健康的疾病,如果有此类病史,立遗嘱时须提供医院或者精神鉴定机构出具的精神正常证明。(2)有明确的意向,自己去世后财产给谁继承;(3)能够说清楚或者写清楚财产的基本情况和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具有一般的理解能力;(4)能表达清楚为什么这样立遗嘱的基本理由,且理由有说服力、合乎情理;(5)能写自己的名字或者可以自己完成按手印盖章等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