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大部分遗产继承中,都会涉及到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情况,如果当事人不知道放弃继承需要满足的法定条件和程序,将错误的行使放弃权,或者错误理解其他相关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行为,将会引发新的纠纷。因此,无论是作为行使继承权的继承人,还是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都应该对此法律规定有一个较为清楚的认知。

案例

韩氏三姐妹在父亲生前,就父亲赡养问题达成一致,由韩三给韩老汉养老送终,韩老汉名下的房子由韩三继承,在此基础上,写了一个简单的协议,三姐妹签名。韩老汉病重四年期间,韩三床前床后孝顺照顾,并承担了高额的护理费、以及自费药等支出。韩大韩二也就是春节的时候去看望下韩老汉。韩老汉去世后,韩三要求自己继承房子,遭到韩大韩二的反对,理由是当年提前放弃继承权的协议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属无效。韩三无奈之下,提供了大量证据证明自己赡养老父亲。法院认为,韩老汉在世时,三姐妹签署的韩大、韩二放弃继承权协议无效,但是可以确认,韩三对韩老汉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结合考虑公序良俗,判决韩三继承房产,并向韩大、韩二各支付房价百分之十的补偿款。

律师观点

本案中韩三没有全部继承房产的关键是父亲生前签署的放弃继承权的协议无效。从继承法的角度探讨,放弃继承权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一)》第35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然而本案中,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时间也就是协议签署时间是父亲在世时,也就是继承尚未开始。当然不存在放弃继承权的前提。从合同法的角度,继承权在协议签订时不能被放弃,属于内容违法的情况,当属合同无效情形。

总的来说,放弃继承权需要满足四个条件。第一,是时间条件。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放弃。于继承开始前,继承人并不享有可以处分的继承既得权,仅享有继承期待权,而继承期待权仅是一种资格,是不得放弃的,即使放弃,也不发生效力。于遗产分割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放弃的不是继承权,而是单独的遗产所有权。第二,是主体要件,原则上由继承人本人放弃。继承权的放弃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由继承人本人亲自实施,不得代理。但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继承人而言,允许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该继承人放弃继承,以保护其合法权益。第三,是附加条件。放弃继承权不得附加条件。对于继承人在放弃继承时提出的将其放弃的遗产让与某人的附加条件,应当视为继承人在接受继承以后对自己的继承份额所作的处分。第四,不可分性。继承的放弃具有不可分性,应及于全部继承财产,也就是不能部分放弃。

当然,仅仅满足上述四个条件,仍然不能够发生放弃继承的法律效力。因为我国法律对继承权放弃的方式也做出了明确规定。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原则上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并且表示的对象只能是遗产管理人或其他继承人。例外情况下可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但是只能在诉讼过程中,并且有一定的程序要求,须制作笔录且由本人签名。

法律法规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

第三十三条 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遗产管理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表示。

第三十四条 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第三十五条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第三十六条 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第三十七条 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

《北京高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16.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期待权的承诺是否有效?

继承纠纷中,当事人以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前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期待权为由,请求确认继承权丧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放弃表示系在分家析产等合意行为中作出,涉及继承权之外其他权利义务安排,继续享有继承权有违相关习俗并导致显失公平的,人民法院对作出放弃表示方请求继承遗产的请求不予支持。

小提示

作为行使继承权的继承人,对于放弃继承权的其他继承人一定要多加关注。一方面要多关注时间。如果其他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前就放弃继承或者遗产分割作出以后放弃继承,会导致该放弃行为无效,会影响到遗产的顺利继承。另一方面要关注本人签名及书面形式。通常的口头放弃也是无效的。正确理解放弃继承的条件和程序,有利于保障自己行使充分的继承权,进而获得更多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