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确实破裂,不可避免的要结束婚姻关系。因民法典协议离婚增加了冷静期制度,有些当事人对于离婚的程序仍然不是很了解,这节课我们来讲讲,民法典通过后协议离婚的程序都是什么样的。

律师观点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如果双方能够对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可。如果双方对于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有任何一项或者全部都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坚持要离婚的任何一方可以到法院诉讼离婚。民法典开始施行后,我国的协议离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增加了冷静期制度。

为了配合民法典的实施,民政部也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对离婚登记程序做了全面调整。离婚登记有如下几个步骤,首先夫妻双方应该先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初审后,发给当事人《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对于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出具《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属于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后,对于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对于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发放离婚证。另外,如果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未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具体操作的程序上来说,当事人双方在第一次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时,并不需要将协议的细节全部确定,也不需要提交离婚协议。在冷静期届满后,最后申请颁发离婚证时准备好离婚协议即可。

法律法规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小提示

冷静期制度是民法典新增的制度,所以对于需要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当事人来说,要了解相关程序,合理安排离婚登记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