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在实践中经常有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另外一方签署各种各样的协议,而对其法律后果并不完全能把握,经常在离婚时有一方拿出一个多年前在某种特定情况下双方签署的文件作为证据,而另外一方甚至已经忘记了,或者本以为这种约定没有什么用。本节课来讲讲订立了夫妻财产约定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律师观点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之间是可以对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进行约定的,而且已经约定就生效。实践中有一些婚姻中的当事人会在发生婚姻危机时为了修复感情签署一些财产约定,也有人会在感情好的时候出于冲动对双方财产进行约定,这些约定如果不能证明是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署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除非双方协商,否则是不能变更和撤销的。
法律规定夫妻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在实践中一些以口头形式进行约定的,也提供了充分证据的,有些也予以认可了。也就是说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财产约定的形式要求并非非常严格。夫妻财产约定可以约定的财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可以约定为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所以夫妻财产约定的财产范围不仅仅局限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还包括了婚前财产,而且对于财产的约定尊重双方的意思自治,即如何约定双方有自主的选择权。但需要注意的是,要区分夫妻财产约定与赠与的区别,特别是在约定房产时,如果将一方所有的房产约定为归另外一方全部所有或者部分所有时,是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是赠与而非夫妻财产约定,而赠与未交付是可以任意撤销的,即如果没有办理过户是可以反悔的。
夫妻财产约定签订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如果双方之外的人不知道有该约定的情况下,不得以双方存在约定作为抗辩。比如夫妻中一方因家庭生活需要从第三人处借款,第三人不知道夫妻双方是约定了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的,鉴于其借款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其可以主张要求其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但如果第三人知道他们夫妻双方存在约定,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则其只能向直接借款的夫或妻一方来主张偿还债务。
法律法规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小提示
我国法律对夫妻双方的财产约定有明确的规定,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的法律,一般协议一经签订即对双方生效。所以实践中一定不要在冲动的情况下任意的签署任何夫妻财产相关的约定,然后寄希望于签订的约定不生效或者未来可以撤销。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对于自己要签署的文件都要做到深思熟虑,对重大财产的处分要慎重,要了解其签署的法律后果。